近日,青鸟华光因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问题,被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要求整改及做出说明。这让近年来风波不断的青鸟华光,再次走到聚光灯下。
青鸟华光公告表明,此次发现的信披违规问题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实,以及发生在2012年11月的一桩资产转让事项存在关联交易。
关于实际控制人不实一事,山东证监局要求青鸟华光的整改工作在9月20日前完成。因此,公司目前还没有发布相应的整改公告。
而上述2012年11月的资产转让事项,曾让公司2012年扭亏为盈。当时,公司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持有的北京青鸟华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0%、20%的股权出售给新疆盛世新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交价格1920万元。而北京华光的评估价值为-2022.19万元,净资产为-2312.62万元。同时,从种种迹象来看,新疆盛世新天与公司似乎存在较大关联关系,这在当时曾引起媒体和投资者的关注。
尽管青鸟华光在2012年11月的资产转让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现象,还有待监管和执法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和认定,但山东证监局在检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颇值得玩味。
北大青鸟员工身影闪现
从山东证监局调查的情况,以及公司给出的说明来看,在这一简单的资产转让事件的背后,却有着极其复杂的脉络。这其中,北大青鸟系员工的身影更是随处可见。
经统计,整个资产转让事件中,所涉多个公司的股东及高管为北大青鸟系员工,共涉及北大青鸟系员工5人,另有若干未出现名字的工商变更经办人,同样为北大青鸟系员工。
经山东证监局调查发现,上述资产转让事件中,资产受让方新疆盛世新天成立于2012年5月,两名高管人员梁三明、陈国峰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员工。
青鸟华光在公告中表示,梁三明与陈国峰皆是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员工,不在公司担任高管、董事或者监事。梁三明是新疆盛世新天的小股东兼法人代表,他的持股属于个人行为,陈国峰是新疆盛世新天的监事。
而在新疆盛世新天的大股东沈阳盛华一方,再次出现了北大青鸟系员工的身影。
沈阳盛华成立时,大股东是沈阳国泰和,即沈阳公用集团,而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7月,北大青鸟是沈阳公用集团的大股东。2010年7月,北大青鸟将沈阳公用集团股权转让给北京盛世新天,至201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北大青鸟系员工邱广平。2009年9月至今,邱广平也是北京盛世新天的股东之一。而北京盛世新天工商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也系北大青鸟员工。
对此,青鸟华光方面同样表示,邱广平是北大青鸟下属一家控股公司的普通职工,不在该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邱广平是北京盛世新天的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其对北京盛世新天的持股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同时,北京盛世新天工商变更是邱广平请北大青鸟系员工私人帮忙办理。
而在与新疆盛世新天一同参与拍卖北京华光的另一家公司北京国瑞祥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同样出现了北大青鸟系员工的身影。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成立之时法定代表人为北大青鸟员工郭昂。2012年5月,国瑞祥弘的股东变更为蒋云、骆学勤,其中骆学勤为北大青鸟系员工。
公司方面对此的解释,与上述解释大致相同,郭昂与骆学勤均为北大青鸟系的普通员工,不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管职务,骆学勤的持股属个人投资行为。
令投资者疑惑的是,出现在这一事件中的,为什么总是北大青鸟系员工?这究竟是巧合的个人行为,还是另有原因?此次资产转让事件是否涉及关联交易,还是另有其他说法?
公司说明中的漏洞
青鸟华光在8月31日的公告中对于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现象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说明,表示并不存在关联交易,但仍有诸多细节和漏洞令人疑惑。
新疆盛世新天的大股东沈阳盛华岳天科技有限公司对新疆盛世新天的2950万元投资款来源于A公司,A公司系北大青鸟股东之一。
而A公司全资股东为天津维斯达通商贸有限公司,维斯达通的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袁海波;A公司持有北大青鸟20%股权,是北大青鸟的小股东,且对北大青鸟的经营决策等事项不产生重大影响,A公司与北大青鸟不构成关联关系。
但青鸟华光并没有说明,维斯达通的法人代表为徐二会,徐二会目前仍在北大青鸟系任高管。同时,袁海波也是北大青鸟集团的大股东北京四海华澳贸易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至于此前证券时报曾质疑过的,沈阳盛华与沈阳北大青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均系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0甲1-4号,公司方面表示,沈阳盛华成立时系沈阳国泰和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沈阳国泰和前身是沈阳公用集团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2010年10月更名为沈阳国泰和,2011年6月,沈阳国泰和更名为沈阳青鸟。
而在2004年11月至2010年7月,沈阳公用集团的股东系北大青鸟,2010年7月,北大青鸟将沈阳公用集团的股权转让给了北京盛世新天影视广告有限公司。
那么,为什么在北大青鸟已经将沈阳公用集团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盛世新天之后,沈阳国泰和仍然更名为沈阳青鸟?公司方面并没有就此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