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北京环保局发布“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交通委和环保局牵头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交通委和交管局牵头制定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等;交通委、交管局、城管执法局落实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引导降低中心城区车辆使用强度。
此外,要求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公安局等6部门研究制定人口总量控制措施,科学配置教育、医疗等资源,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方式,推进人口管理体系建设,有效疏解核心区人口,减少生活刚性需求增加带来的污染。
“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2015年起,未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动力机械依法禁止在北京销售和使用;力争2016年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2014年起,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质监局牵头研究制定第六阶段车用燃油地方标准,力争2016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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