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取消褐煤零进口暂定税率 恢复3%最惠国税率
2013-09-02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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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9月2日消息,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调整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30日起,对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一、取消褐煤(税号:27021000、2702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
二、取消空载重量在25吨及以上但不超过45吨的客运飞机(税号:ex88024010)的1%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5%的最惠国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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