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取消褐煤零进口暂定税率 恢复3%最惠国税率
2013-09-02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网
分享到:
【字号
    财政部网站9月2日消息,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调整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30日起,对褐煤等商品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
  一、取消褐煤(税号:27021000、2702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3%的最惠国税率。
  二、取消空载重量在25吨及以上但不超过45吨的客运飞机(税号:ex88024010)的1%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5%的最惠国税率。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欧盟欲诉我课征不锈钢管进口税 2013-06-13
· 横琴开发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明确 2013-05-29
· 中国将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2013-03-30
· 财政部:明年起部分配方婴幼儿奶粉进口税率降至5% 2012-12-17
· 财政部:对新型显示器件产业企业免征进口税 2012-09-21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