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务院医改办定于今年8月至9月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组织开展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评估工作。 据了解,评估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地方自评估,目前已基本结束;第二阶段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9个评估组,对包含首批国家确定试点县的18个省(市)开展现场评估,此阶段工作定于8月29日启动。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评估行前会上指出,评估要围绕改革试点的主要政策措施:即落实县级政府办医责任、取消药品加成后重构补偿机制、改革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建立药品和耗材采购供应机制、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现场评估期间,评估组将对试点县政府领导、县级医院管理者、医务人员代表进行深度访谈,广泛听取各方对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实地考察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查阅医院财务数据及处方、病历档案,评价改革试点对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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