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规定,福建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与相关银行及有关企业共同设立“万家小微企业成长基金”,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意见》规定,支持金融机构开办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和小额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可放宽至3%。多渠道建立贷款风险共担机制,省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与相关银行合作拓展小微企业、海洋产业等“助保金”贷款业务。福建各级政府还可根据实际建立多种形式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意见》还规定,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银监会有关规定,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开辟贷款审批“绿色通道”。落实考核与激励机制,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拓面”、提升服务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优先支持批量筹建同城支行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优先安排新增信贷规模和办理支农再贷款、再贴现。 福建省近年来强化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在企业类贷款中的占比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据福建银监局介绍,截至6月末,福建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147.89亿元,同比增长21.5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4.8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小微企业贷款增幅5.45个百分点。上半年,福建小微企业新增贷款718.5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62.05%,高于全国10.4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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