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9+2”省区日前在贵阳达成共识,今年首次提出的“金融合作创新与新型城镇化”将成为区域合作的重要内容,多方将在泛珠合作的框架下加强金融合作创新,协调推动区域内新型城镇化发展。 记者从第九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金融合作创新与新型城镇化专题磋商会”上了解到,泛珠三角区金融部门认为,今后不断拓宽区域金融合作渠道,深化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合作研究和实践推广。 近10年来,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指导下,泛珠三角区域在基础设施、产业与投资、商务与贸易、旅游等十个领域的合作取得积极成效。在此基础上,通过协调建立“金融合作创新与新型城镇化”领域的长效多边磋商机制,共同推动区域金融合作向纵深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据悉,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即“9+2”)2003年由广东倡导并得到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8省(区)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推动。泛珠三角区域以五分之一的国土面积、三分之一的人口,创造的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超过三分之一(不含港澳)。2013年上半年,泛珠内地9省区GDP总量达81016.99亿元,保持了平稳增长,占到全国经济总量的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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