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正式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动力煤期货交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郑商所挂牌动力煤期货合约。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郑商所已经完成了动力煤期货合约和规则的前期设计工作,确定了价格代表性强的合约标的,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中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郑商所挂牌动力煤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郑商所和期货公司认真做好动力煤期货上市前的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确保动力煤期货交易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据了解,郑商所于2009年开始与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合作对动力煤期货进行研究和论证,经过4年多的时间,先后前往15省25市80余家动力煤生产、消费、贸易、质检、集散港口、中远期电子市场等单位进行调研,分别在北京、南京、杭州、郑州、太原、呼和浩特、神木等地召开专家座谈会10次,在充分了解动力煤现货市场运行情况的基础上,依据“贴近现货实际、遵循期货规律、体现政策导向”的指导原则,科学设计了动力煤期货合约与规则,并进行了反复论证和完善。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长期以来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70%左右。煤炭按照用途大体可分为动力煤和炼焦煤,动力煤是对通过燃烧来利用其热量的煤炭的统称,主要用于发电和取暖。2009年,我国由煤炭净出口国转为净进口国,2012年我国动力煤净进口1.9亿吨,对外依存度为6.3%。
与此同时,上市动力煤期货对于动力煤市场平稳运行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 该发言人强调,上市动力煤期货,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动力煤市场体系,健全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煤炭市场的平稳运行。二是有利于为现货企业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支持企业长期稳健经营。三是有利于逐步提升我国在动力煤国际市场的定价影响力,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四是有利于健全煤炭期货品种序列,拓展期货市场涵盖范围,提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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