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酝酿低碳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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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投资将达2.3万亿,将研究扩大绿色产品消费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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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3 作者:记者 方家喜/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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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权威部门获悉,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工信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正在密集调研和论证,酝酿出台一揽子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其中将重点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城镇化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发展一系列低碳产业。 据估算,“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国家投资将达到2.3万亿元,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市场的占有率将由目前的5%提高到30%。 “未来将进一步研究开展低碳工业、低碳交通、低碳城镇、低碳产业试验园区、低碳社区、低碳商业的试点,研究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的补贴政策。”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低碳产业的发展,要一手抓重点领域的节能,一手抓低碳产业的发展。前者是需求,后者是供给,两相互动,共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目前国家对全社会节能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十二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节能2.5亿吨标准煤,深入推进工业节能,五年间规模以上单位的工业增加值能耗要下降21%左右,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2015年新建建筑施工阶段的节能标准执行率要达到95%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率要达到20%;5年间营运车辆,民航业的单位运转周转量能耗要下降5%,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的示范单位。 记者了解到,在下阶段的调研和论证基础上,国家有关部门将推出系列规划,从多方面力促中国绿色低碳产业经济的发展,在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方面,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有关研究机构测算,“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国家投资将达到2.3万亿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投资将达到1.8万亿元,高效节能技术与装备市场的占有率将由目前的5%提高到30%。 工信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国家“十二五”期间关于重点工业行业节能途径与措施是,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信息等行业,大力推进结构节能,按照循环经济理念,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产业向上下游一体化、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方向集中,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发展节能型、高附加值的产品和装备;大力提升行业能源利用水平,继续加强重大节能技术创新和示范,加大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力度。 中国电机工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到2015年,转炉负能炼钢、脱湿鼓风、烧结余热发电、煤调湿等技术的应用比例分别达到65%、20%、40%和50%。该协会有关研究报告指出,电机工业将提高节能机电产品设计、制造水平和加工能力,重点发展变频电机、稀土永磁电机等。 中国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徐义屏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国家规划,到“十二五”期末,建筑节能会形成1.16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其中发展绿色建筑,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形成45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根据相关规划,到2015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4%,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8%左右,其中节能环保产业的总产值要达到4.5万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国家将积极利用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和低碳产业的发展。据了解,国家将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加快推进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碳排放交易权的试点,完善自愿减排交易体系,鼓励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2015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 此外,国家将进一步完善经济政策,研究扩大绿色产品消费的补贴政策。“未来将探索建立节能低碳产品的标识和认证制度,选择典型产品开展节能低碳产品的认证试点,引导并促进绿色低碳消费。”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 此外,记者还获悉,最近国务院已同意准备通过惠民工程,推行领跑者计划,对具有最好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给予鼓励性政策,出台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研究抑制过度消费的税收政策,推广实施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等政策,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建设绿色评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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