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晚,被传携5亿元巨款“跑路”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原总经理陈怡被押解回国。消息披露,引发广泛关注。
泛鑫是怎么“致富”的?这一事件将给各利益相关方带来怎样的影响?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本报记者采访了监管部门和有关专家。
泛鑫是怎么“致富”的?
三种骗术,赢得沪上中介头把交椅
目前,陈怡到底卷走了多少资金,资金主要来源是否涉及保费收入,有待刑侦部门定论。但可以确定的是,和泛鑫合作的保险公司、代理人以及泛鑫的客户都将受到直接牵连。
2009年末陈怡加盟后,泛鑫就走上了高速发展的道路,2011年底一举坐上上海保险中介市场保费收入的头把交椅。
风光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随着监管部门调查的深入,泛鑫一系列违规违法手段相继浮出水面。
——期缴产品按趸缴(一次付清所有保费)代理销售,截留保费。
某客户16日对媒体表示,他投保了泛鑫代理的海康人寿10年缴费产品,泛鑫承诺只要第一年交清全部保费,第二年就可以拿到本金并给10%的投资收益。“签了两个合同,一个跟泛鑫签,一个跟保险公司签,按理今年7月份就应拿回本金和相应的投资收益,但实际上并没有。”
“即是说,把保险公司的10年期缴产品按趸缴的方式卖给客户,泛鑫只需要向保险公司交1年保费,其余9年都留在自己手里运作。”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分析说。
——擅自销售子虚乌有的理财产品。
监管部门在泛鑫查获了大量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协议,协议加盖的都是泛鑫的公章。这些固定收益理财协议的投资期限为365天,收益率达到8%。
泛鑫的退保客户手中往往拿着两份合同:一份是“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另一份是“保险合同”。
监管部门表示,泛鑫通过假的理财协议,获得了客户的真实资料,同时拿到一笔资金。泛鑫找到保险公司,声称找到“投保”相关保险的客户,同时提供真实的客户资料。保险公司在承保后,按规定要进行电话回访,额度大的保单甚至要面谈。在这个环节,泛鑫做了手脚,他们提供的客户签字、电话都是假的,让公司内部的人冒充客户接收电话回访甚至面访。于是,利用假的理财产品,泛鑫一手骗取客户资金,一手骗取保险公司佣金。
——高额佣金再投保,佣金“连环套”。
泛鑫用高额收益来诱导客户投保,以“规模优势”要求保险公司给予更高的佣金返点,然后将代理所得再以新客户名义来购买新保单,继续套取佣金。一位和泛鑫有过合作的保险机构内部人士表示,刚开始和泛鑫合作,首年佣金达到保费的80%—90%。
然而,当续期保费的佣金比例远远低于首期保费的佣金,客户资源枯竭时,泛鑫就可能无力继续缴纳续期保费并承担客户保单分红以及“理财”收益,从“头把交椅”跌至“跑路盗贼”,是为必然。
泛鑫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
赔偿情况或有不同,监管部门拉网排查风险
泛鑫保险高管陈怡“跑路”的消息传出后,已有200多人到该公司的营业部和办公地登记退保,这其中有投保保费高达百万元的投保人。泛鑫的网站显示,与它合作的保险企业有光大永明人寿、阳光保险、幸福人寿、昆仑健康、泰康人寿、海康人寿。
那么,这些被泛鑫欺骗过的客户和机构,能否追回损失?上海保监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被陈怡卷走的资金可能分为3种情况:一种是泛鑫把全部“理财产品”售得资金用于购买保险产品所获的佣金;二是泛鑫仅用部分“理财产品”资金购买保险产品,截留客户的理财资金;三是期缴产品按趸缴代理,截留客户的保费。
“陈怡卷走的资金具体属于哪种情况,额度多少,还要等刑侦结论。”他说。
专业人士分析,此次案件的客户情况不同,相应获得赔偿的结果也不一样。
据了解,案发后,中国保监会高度重视,目前已派出工作小组赴上海协调处置工作,并责成涉案的5家保险公司做好风险应对工作。
“我们要求这5家切实承担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把客户权益放在第一位,满足客户的合法合理诉求。”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寿险部、中介部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系统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是检查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是否存在非法销售金融理财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侵占或挪用保费和保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是应急之举,针对上海泛鑫案件及相关问题,我们会进行深入研究,从制度上加以解决。”这位负责人说。
如何杜绝泛鑫事件重演?
加强制度建设,加快资源整合,强化监管
“泛鑫的事情不具有行业普遍性,值得重视,但不必要恐慌。”郝演苏认为,解决保险中介“不靠谱”的问题,首先应该尽快建立代理方结算资金保证金制度,让代理公司“逃”不起。而且,要加快资源整合,加速中介行业的集团化进程。目前国内保险中介机构鱼龙混杂,监管难度大,而小中介公司违规成本低。
“这个事情不光教训了保险公司,也提醒其他金融机构防患于未然。”郝演苏说,应提高保险公司风险管控水平,比如回访,既然有“假客户”的漏洞,就得想办法弥补。
郝演苏还提醒消费者:任何代理机构都不具备开发产品的资质,如果出售“自制品”,一定是假的;通过代理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尤其是“高收益”产品时,要仔细对比“代理方”的合同或宣传资料与“出产方”最终合同的区别,小心被阴阳合同欺骗。
新闻背景
中斐合作抓获嫌疑人
公安部8月19日晚通报,中国警方与斐济执法部门通力合作,日前在斐济成功抓获涉嫌经济犯罪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并于8月19日晚将陈怡押解回国。
据了解,陈怡在事件曝光前已经辞职,卷款事件是被新任总经理对账时发现。2013年8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调查发现,陈怡在案发前已潜逃境外。公安部接到情况上报后,立即展开境外缉捕,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报。公安部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渠道与斐济执法部门开展密切合作,并派出工作组赴斐济开展缉捕工作。日前,在斐济执法部门及我驻斐济使馆大力支持配合下,工作组成功抓获陈怡。
据了解,这次事件可能会造成消费者、营销员、泛鑫保代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多重纠纷。比如,消费者选择退保,可能会蒙受经济损失,并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