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本文是在光大发布会之前,某著名财经媒体将光大的“816”事件归结为高频交易软件问题,起初只是想驳斥该媒体的这一观点,看了光大的新闻发布会之后,然我对该事件的疑点更加增多,仅做此文希望能有证券专业人士帮忙解惑。
莫须有的“高频交易软件”
高频交易前提,必须是T+0市场,否则只能买入不能卖出,何来高频?国内某媒体将光大事件解释为高频交易软件问题,甚至绘声绘色的形容:“无法关闭系统,最后只能拔电源。”光大新闻发布会上徐浩明先生也确认,最先购买股票是在实行T+1的A股市场。好吧,光大就是全球第一个在T+1市场上尝试高频交易的机构!
其实,光大的公告正文已经否定了该媒体的说法,光大自营业务部门进行的是现货和ETF的套利交易,根本谈不上什么高频交易。但很遗憾,套利交易还面临一个现实问题,资金不会凭空产生,赚的钱即别人亏的钱,光大的套利对象或者说对手盘是谁?
上海市场日均成交量8、9百亿,50ETF的日均成交额只有几个亿,即使按照200亿除以100,2亿的资金规模来算,也显得过于庞大。以中石化为例,该股日成交额也就1、2亿,1000万的买盘就足以对其股价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套利市场,如果资金大到会对市场波动产生影响,那就不是你去套别人,而是你成为别人的套利对象。
230亿买单,账户还未透支?
光大公告称其交易系统对“可用资金额度未能进行有效校验控制”,这个理由或许可以部分解释光大的巨额买单,但梅董秘在新闻发布会上宣称:“订单执行系统出问题,没有人想做70亿元,只想做8000万元,但两个系统出错,资金冲了出去,自动生成。账上根本没有230亿元,绝对没有海外资金,是自有资金!也没有信用交易,不是账户透支。”又和公告产生冲突。
现行的财务报表制度下,无法直接查阅光大证券(0.00,0.000,0.00%)自营投资部门可调用的实际资金规模是多少。2012年年报显示,光大持有的交易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和是127亿。从其自营盘的年收益倒推,近年来光大证券自营业务的利润都在正负几亿范围内波动,其实际持股规模也在该范围内。即使按照50%的仓位测算,可调用的账面资金也不可能超过200亿,更何况买单还是发生在几分钟内。230亿的买单,足以让光大自营盘账户处于透支状态。
梅董秘特地强调“不是账户透支”意味着什么,我们只要回顾下“3.27国债(197.00,0.000,0.00%)期货案”就明白了。1995年2月23日,管金生在收盘前8分钟,抛出2000多亿的巨额空单,打爆了所有多头。显然管大佬的账户上是不可能有这么多的保证金的,这就是利用了上交所的系统漏洞,恶意进行账户透支。因此事后不仅管入狱,上交所经理尉文渊也被撤职。
结合此事来看,不仅光大有问题,在816事件上,上交所也非常的可疑,一旦查明存在账户透支情况,那等于说上交所运行了30多年的股票交易系统,和当年被勒令叫停的国债期货一样——先天不足。(其实本人一直怀疑,当日上午,正是因为光大的买单带来的巨额资金敞口,才导致上交所找上光大证券,而非其交易所带来的市场波动。)
光大的行为是否合规?
“操纵证券市场”这条罪名,已经呼声很高,是否构成操作市场已经讨论较多,个人愚见也不发表了。
光大另一条“罪名”就是上文提到的账户透支,这是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如果属实,那当日所有被打爆仓的空头都可以找它索赔,连上交所都要被拉下水。由于有了共同的厉害关系,这件事看起来就……
光大另一条潜在“罪名”是“虚假申报”,周建明案就是参考案例。周建明利用虚假的大宗挂单实现其影响股价的目的,光大的行为在一些细节上与周的操作手法有差异,但主要过程和最后产生的结果与周案存在很多相似的地方。如果前两条违规不成立的话,至少也应该追究光大虚假申报的问题。
不过周案的最终处罚是没收非法所得再罚一倍,光大这次很可能面临亏损,非法所得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