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打击对冲基金老虎亚洲(Tiger
Asia)内幕交易案又有了新进展。据香港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下称“审裁处”)公告,香港证监会要求审裁处进行研讯并裁定老虎亚洲对中国银行及建设银行的市场失当行为,尽管不会涉及刑事判决,老虎亚洲仍可能需要作出赔偿。
公告显示,2008年至2009年,中国银行与建设银行对策略投资者进行了三次私人配售,老虎基金获邀参与,但其在配售前卖空两只股票,再在参与配售时以低价买回股份,包含手续费获利约3000余万港元。除对中国银行内幕交易的指控,老虎基金还涉嫌在2009年1月买入和卖出1700万股建设银行股份,意图使建设银行股价具误导性效果。在文件中,香港证监会要求审裁处裁定老虎亚洲因该市场失当行为而获取的利润或避免的损失的金额,意味着此次审裁处可能也会要求老虎亚洲作出赔偿。 根据香港证监会资料,早在2009年8月,证监会已经向高等法院提出对老虎亚洲及其3名高管Bill
Sung Hwang、Raymond Park及William
Tomita展开法律程序,并申请强制令冻结老虎亚洲及其3名高管总值达2990万港元的资产,包括该公司及该3名高级人员在海外的资产。但在随后展开的诉讼中,香港证监会连败几局,2011年6月,高等法院以无足够理据禁止老虎亚洲进行交易为由,判证监会败诉,证监会上诉后,7月再被判败诉,并需支付上诉费。 不过,今年4月事件便峰回路转,老虎基金质疑香港证监会无权提出监控,被终审法院判老虎基金败诉,裁决肯定证监会可以就市场失当行为进行民事或刑事起诉。而实际上,老虎亚洲早已向美国法院“认罪”,美国证监会资料显示,老虎基金去年12月在美国承认对两只内地银行股有违规行为,并支付了4400万美元的和解金,并将交易中获利的1670万美元悉数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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