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2条金融改革具体意见措施,力争到2017年底,山东省金融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超过5.5%,占服务业的比重超过12%。 这次出台的金融改革意见,包括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开展和规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做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加快金融业对外开放、营造金融发展良好环境五部分内容。 据山东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山东省将在发挥银行信贷这一融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强与证券交易所的合作深度,加大债券融资力度,扩大保险资金在山东投资渠道。同时,山东将以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为载体发展股权交易市场,将其打造成全省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平台。 山东省还提出,将探索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推动村镇银行引入民营资本,争取村镇银行3年内实现县域全覆盖,并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依托济南、青岛原有的基础优势,把济南建成立足山东、辐射周边省份、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中心,把青岛建设成国内领先、面向国际的新兴财富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