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出台规定严管出租车行业:连续三年“差评”
车辆指标全减
的哥绕路拒载 公司被罚减车
近日,《北京市出租汽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考核办法(试行)》印发,本市将严格监管和考核出租车行业,中途甩客、绕路多收费、拒载数量多的企业将被核减车辆指标,连续三年考核等级为B级的出租汽车企业,核减全部营运车辆指标。
按照办法规定,出租企业基础管理情况、出车率、电召率、投诉率(含投诉回复率)、违章率(含严重违章率)、保障率、设备信息完好率、承担社会责任情况等内容将被量化打分,并核定等次,作为对出租汽车企业奖惩的依据。
处罚措施
司机列入黑名单
公司减双班
未按要求履行主体责任的出租汽车企业,运输管理部门将采取阶梯性行政措施:
■对有一项及以上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进行约谈,给予告诫。
■对2次约谈告诫未改正的,给予行业通报,并限期整改;在限期整改期间内仍未改正的,暂缓办理车辆更新手续;暂缓办理车辆更新手续通知发出后3个月内仍未整改合格的,核减双班指标直至核减车辆指标。
■对被列入严重违法违章信息库的驾驶员所在的企业,采取列入1名驾驶员核减5个双班指标的措施;
出租汽车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运营服务水平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限期整改未取得明显成效的;
或因管理教育不力导致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严重服务违章行为、扰乱运输市场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
私改计价器两起 公司就减车
发生严重服务违章行为的企业,将核减企业营运车辆指标:
■企业将出租汽车交予无资质人员驾驶的,每发生1起核减1个车辆指标;
■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或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私改计价器)的,每发生2起核减1个车辆指标;
■中途甩客、绕路多收费30元以上、拒载、驾驶员将出租汽车交予无资质人员驾驶的,分别以季度和年度为考核周期,将企业违章数(企业以上四项违章数之和)与企业指标车数的比值,与当期行业平均值(行业以上四项违章数之和与行业总指标车数的比值)比较,超出当期行业平均值2倍的部分,按照每发生2起核减1个车辆指标。
企业考核
连续三年B级
车辆指标全减
据介绍,对出租车企业的监管考核以自然年度为考核总周期,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月度统计、季度子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评定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良(AAA级)、合格(AA级)、基本合格(A级)和不合格(B级)等四个等级。
监管考核等级为AA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优先享有出租汽车行业扶持政策。监管考核等级为A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在行业评先奖优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监管考核等级为A级的出租汽车企业,区县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
监管考核等级为B级的出租汽车企业,核减营运车辆指标10%,且在下一个考核总周期内不得参与行业示范活动、调增运力、扶优扶强、评先奖优、增调双班等,并且不得作为主体进行企业兼并重组。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B级的出租汽车企业,核减营运车辆指标50%。连续三年考核等级为B级的出租汽车企业,核减全部营运车辆指标。
年度内被核减的营运车辆指标,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面向同期年度考核等级为AAA级的企业择优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