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意大利政权更迭频繁,但无论哪个政党执政,都对文化遗产保护给予高度重视,投入大笔资金。由于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单凭政府力量难以满足资金需求,政府采取多种手段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和经营,形成了企业舍得投入、私人慷慨解囊、政府吸纳社会资金的良好局面,公众的自觉保护意识也得以强化。
对投资文物保护的企业或个人给予税收优惠
意大利政府将大批资金投入到文物保护工作中。中央政府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占整个国家财政预算的1%到2%,各大区和市政府也对文物保护进行拨款,此外,还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欧盟框架下的法定援助。
由于意大利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众多,除了政府的财政拨款外,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意大利政府鼓励私营企业投资保护文化遗产,对于投资文物保护和修复的企业或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2000年意大利颁布《资助文化产业优惠法》,规定企业对各类社会文化活动的赞助可直接抵税,较好调动了企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许多知名企业争相赞助大型文物古迹的修复工作,其中包括罗马的古斗兽场、水城威尼斯的著名标志性建筑古迹等。意大利政府还取消文化遗产继承税,免除文物修复材料增值税,以吸引企业和个人投资遗产保护项目。
在接受社会投资方面,文化遗产部率先推出项目计划,允许私人和企业投资,最后由文物局具体操作。为了避免私人投资易偏重经济利益,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确保文物的历史和艺术价值得以传承和保护。同时,国家鼓励私人投资者通过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活动获得公益形象宣传,以此给投资人带来社会效益。
从1996年开始,意大利通过法律规定,将社会上发行的各类彩票收入的8‰,作为国家文物保护的专项资金。仅通过这一项,意大利文物保护每年就可增加15亿欧元的经费。
独具特色的“领养人”制度
从1994年起,意大利政府将部分博物馆、古迹、遗址等逐步租让给私人资本管理,但国家仍掌握其所有权、开发权和监督保护权,重要的人事任免、票价、开放时间都由政府的文化遗产部决定,这种做法又被称为“领养人”制度。文化遗产的“领养人”可以是个人、非营利性组织或企业,一般最长期限不超过99年。“领养人”对文化遗产有使用权和一定的内部改造权,但须对其进行日常维护。
这种“领养人”制度收到良好的效果。由于有了固定的维护人和较稳定的资金支持,很多文化遗产得以更好地保存下去。
2002年,意大利在文化遗产部的主导下成立“文化遗产和可持续旅游交易所”,将“领养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该交易所将需要修复、保护和经营的文物古迹以及所需要的资金公开展示,吸引民间资本投资赞助。企业对此投资既可获得减税,也可收到艮好的广告效应,因此都积极参与。例如,达·芬奇名画《最后的晚餐》的修复,就是由意大利奥利维蒂计算机公司赞助的。
“最好的维护就是使用”
意大利秉持“最好的维护就是使用”这一原则,相当部分的历史建筑至今被政府或议会使用,而日常维护和保护工作就在使用中进行。例如,建造于17世纪的意大利财政部大楼,现在仍在使用;其第一任财政部长用过的橡木写字台至今仍保存完好,并被后任部长们继续使用。
意大利民众重视“保护文物”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在广泛的群众探讨中,得出了“对文物的大规模保护并不会影响现代城市的运行生态”这一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结论。
以罗马、米兰、佛罗伦萨和那不勒斯为例,走量被保护起来的建筑、古迹、街道并未影响到这些每千人汽车保有量平均达498辆的城市交通。尽管这些城市的居住密度并不低于纽约、巴黎和香港,但实际交通状况却并没有因文物保护而变得更为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