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9日发布的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近5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缘何被挪用?此次审计还发现哪些问题?又当从何入手规范资金运用和项目管理?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跟踪审计旨在规范管理 促进公平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审计署决定组织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对2012年至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跟踪审计,旨在加强对我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持续监督,通过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以促进保障政策落实、规范建设管理、促进分配公平、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运行。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是上述跟踪审计计划实施的第一年。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组织各级审计机关近2万名审计人员,对全国2012年度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共涉及37个省(含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91个市和2546个县,重点审查了3.42万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审计发现分配不公平、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从审计的总体情况看,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逐步规范,总体情况较好,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困难群众居住水平不断提高,住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但审计也发现,一些地方和单位还存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公平、挪用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筹集管理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上述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完善,资金监管、待遇资格审核审批、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二是相关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控制、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信息的审查核实、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与保障待遇分配的衔接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三是一些单位和个人财经法纪意识不强,导致违反住房保障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发生。
纠正上述存在的问题,不仅需要认真整改问题本身,更需要进一步深化住房保障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基础工作。针对问题本身,审计机关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下达审计决定,要求相关单位纠正;针对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审计提出了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和配套政策等建议,从体制机制上防范问题的滋生和蔓延,建立长效机制。
大部分问题已整改 审计署将持续跟踪
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及时纠正违规问题。截至目前,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纠正,并建立健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待遇审核审批、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从体制、机制和管理上进行规范,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有序。审计署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整改到位。
“十二五”期间,审计署每年将继续组织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每年根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总体进展情况和工作重点,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以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为主线,摸清情况、评价效果、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