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基金公司高流动性资产不得低于50%
2013-08-09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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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9日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的暂行规定,提出原则性指标要求,规定高流动性资产不得低于50%等。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基金管理公司以往的固有资金运用范围较窄,对于其过严限制,影响公司业务拓展,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总体思路,应适当放开限制,引导基金行业建立灵活有效地资金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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