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京东商城原计划今年7月上线的京东医药城在监管部门遇到障碍。 据了解,按照国家食药总局的相关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企业才能提供线上药品交易。但京东商城只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编号(京)-非经营性-2011-0034”。因此,京东商城子公司京东医药城选择了一变通的方式,即走天猫医药馆的模式,与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连锁药店签订合同,以平台吸纳网上药店,再通过连锁药店覆盖区域进行配送,自己从中抽取一定比例费用。 但是,这种方式在监管部门那里并没有获得认同。据了解,与实体药店不同的是,监管部门担忧京东的此种模式可能会给药品销售监管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京东医药城提供平台、抽取一定比例费用的行为属于居间服务。”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居间服务属于一种变相地药品交易行为,而京东商城只具有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不具有药品交易资格。 记者了解到,按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只有三类企业能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一是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二是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三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需要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京东商城不属于以上三类企业,因此在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的申请上存在障碍。记者试图就此事向京东求证,其媒体联络人电话无人接听。 稍早之前的4月25日,在武汉举办的第三届21’网上药店发展论坛上,原京东好药师CEO崔伟正式向业内宣布京东医药城成立,京东商城将自建医药电商平台,前期筹划中已经与十几家连锁药店签订意向合同,预计今年7月中旬上线。 实际上,京东商城在互联网药品销售上的雄心已经在业内人尽皆知。稍早之前的7月27日,九州通发布公告称,京东商城将其所持有好药师49%股权全部转让给九州通,转让完毕后京东商城不再持有好药师股权。2011年7月,京东在品类扩张的整体战略之下,决定进军医药品类,随即以增资的形式与九州通达成合作,共同经营好药师网站。其中,九州通占股51%,京东占股49%。与九州通“分手”后,京东开始筹建自己的医药电商平台——京东医药城。 市场分析人士称,京东一直在自己的平台上销售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不受资质限制的医药类产品,与九州通产生了矛盾,并不断激化,是导致此次“分手”的重要原因。京东医药城的筹备,也显示出了京东通过开放平台业务进入互联网医药销售的雄心。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医药B2C全年规模已达16.65亿元,但具备零售药品资格的网上药店仅9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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