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罐凉茶!”“王老吉还是加多宝?”“随便。”炎炎夏日,广州市仓边路报摊的冰冻饮料很热销,路人匆匆搁下零钱,拿起饮料就走了。8月6日,在报摊不远处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楼,一场关于“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诉中禁令”听证会正在唇枪舌剑。108个座位的法庭座无虚席,从全国各地赶来的媒体无法全部容纳,甚至被法院安排收看网络直播。
王老吉起诉广东加多宝公司发布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以及“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加多宝凉茶,全国销量遥遥领先”,“加多宝凉茶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广告语属于虚假不实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还提出了禁令申请,请求法院立即禁止被告使用上述虚假广告语。
法院归纳了三大争议焦点:第一,加多宝涉案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广告?第二,如果不采取“诉中禁令”,是否会给王老吉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第三,如果采取“诉中禁令”,对加多宝造成的损害是否明显超过不采取“诉中禁令”给王老吉带来的损害?
听证会开了近4小时
听证会上,王老吉所属的广药集团和加多宝主要围绕广告发布主体、“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依据进行了激烈辩论和证据展示。王老吉认为,加多宝发布的上述广告语“涉嫌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已造成国有资产难以弥补的损失;而加多宝则坚称涉案广告语“具有多份真实可靠的数据来源”。在长达近4个小时的听证中,双方现场均拿出多份证据,对是否实行“诉中禁令”各执一词,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所谓“诉中禁令”,就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诉中禁令”只是暂时性地对申请人提供保护,受理法院无需完成该案全部审判,即可据事实、当事人需求合理性直接裁定。
此前,第一次“诉中禁令”是广州中院于今年1月31日裁定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这一次,更多的争论围绕“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这一广告语来源何处、是否准确展开。
“人家准备了4个月,我们才用了8天。”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坦言,这次的“诉中禁令”听证会来得很突然,但律师团队还是做了充足的应对。他说,第一次裁定,公司受损过10亿元,一夜叫停并更替所有广告内容,让加多宝有些狼狈。
加多宝的代理人说,“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依据是来自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2012饮料行业1~3季度运行状况分析报告》。该报告发布于2012年12月8日,报告称:“从销售量市场份额分布情况看,在重点监测的品牌中,共有三个品牌的份额超过1%。其中,加多宝为72.96%,王老吉为8.9%。”
在听证会上,加多宝抛出了多个数据证明广告语真实性与准确性。如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加多宝生产和销售的红罐凉茶占据罐装凉茶94.92%的市场份额;全球权威机构尼尔森数据显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红罐加多宝市场份额达81.7%。
“涉案广告保守性还原了数据广告不含有任何的夸张性成分。”加多宝强调,72.96%市场占有率是客观事实,是消费者用自身的选择投票的客观结果,属于保守性的宣传,“原告应该摆正心态”。
王老吉代理律师温旭认为,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数据并不权威,国家统计局没有凉茶这个统计指标,也没有授权任何一个机构发布凉茶的统计信息,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是中国信息报社下属的机构,不是国家统计局的下属机构,不代表国家统计局,因此该广告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另一方面,王老吉认为加多宝公司在数据统计期间,即2012年1至9月前四个半月是在销售王老吉品牌凉茶,而后四个半月由于有上市周期的影响,仍是销售冠以“王老吉”品牌的库存凉茶。在2012年5月9日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之前,市面上并不存在加多宝品牌的凉茶,因此,即便加多宝所谓的“依据2012年1~3季度销售统计数据”成立,也应该是包括了王老吉品牌凉茶和加多宝品牌凉茶。
王老吉称涉案广告语“颠倒黑白”,把原属于王老吉的份额掠夺而去,“实际上应该是中国每卖10罐凉茶,至少7罐王老吉。”此时,原本安静的法庭一片哗然。
加多宝反驳指出,在涉案广告发布的时候,加多宝集团就不再生产标有王老吉商标的凉茶,“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加多宝,没有一罐是广药生产的。“把这句话叫成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王老吉,才使消费者看到广告受到欺骗。”
而对于“加多宝凉茶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这一句广告词,王老吉表示:“加多宝去年才刚刚单独生产加多宝品牌的凉茶,出生才一年多,就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蝉联六年中国饮料第一罐的肯定是王老吉!”
对于王老吉提出的质疑,加多宝公司予以回应表示,加多宝集团任何一家公司从来没有在产品本身及产品包装上标注过“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怕上火、喝加多宝”均不是广东加多宝公司发布的,王老吉任何提出的证据都不能证明广东加多宝公司发布“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
根据法律规定,广告主是广告承担责任的主体。王老吉认为,广东加多宝公司是广告主。但广东加多宝公司称广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加多宝广告是广东加多宝发布,或授权发布,因此认为广东加多宝不存在虚假广告宣传,要求法院驳回其申请。
凉茶大战还有多少场官司要打
事实上,“10罐7罐”的广告因为涉嫌虚假宣传已经在湖南、重庆、广东三地立案,在湖南立案的案子原本于6月26日举证开庭,但是因为加多宝方面的原因一直未能举行。广东加多宝公司指出,王老吉所在的大健康公司在重庆案件当中,主张广告发布主体是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但在本案中却改称涉案广告是广东加多宝公司发布的。
对此,王老吉方面反驳称,涉案广告语出现在加多宝广告、经销店铺、公交站台和小区里,广东加多宝是广告的受益者。此外,如果广东加多宝公司不承认是广告主,应该由加多宝当庭举证。王老吉指“广东加多宝公司把责任全部推到了中国加多宝身上”。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王老吉一定要把广东加多宝“扯”上,案子属地审理才能在广东,而从之前两者一系列的案件看,加多宝在广东从来就不占上风。
加多宝代理律师姚岚告诉记者,如果执行“诉中禁令”,对加多宝是“非常苛刻”的,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本月1日,加多宝承认广州中院下达的“诉中禁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高达10亿元以上,如果这回再被实施“诉中禁令”,则今年的累计直接损失在20亿元以上。同时,他们也对王老吉提出的“诉中禁令”提出抗议。
王老吉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王老吉的销售额已超过75亿元,2013年全年的销售额有望超过150亿元。王老吉代理律师曾
表示,如果“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成立的话,加多宝的年销售额需要超过350亿元,这已经是整个凉茶的全年市场销售额。加多宝方面虽未透露具体销售业绩,但表示上半年其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40%。
在这场“诉中禁令”的背后,王老吉和加多宝在市场上有着激烈的较量。去年11月,加多宝投两个亿独家冠名《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王老吉在今年3月份赞助乒乓球团体世界杯后,又冠名赞助正在广州举行的羽毛球世锦赛。在2013年央视广告竞标会上,加多宝和广药又分别以8600万元和6080万元占据了春季和夏季期间的第一顺位播出位。
有媒体预测,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至少还有15场官司要打,凉茶大战仍有进一步升级的趋势。但是,老百姓的消费观念依然比较理性,更多的是把二者的战火看作是一场“肥皂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