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在全省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对超标、超编公车要收缴并追责。 这份通知说,云南省委常委会近日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云南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决定将“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作为第一批整改内容之一。 云南要求,领导干部(含在军队、武警兼职的领导干部)和各级各部门用车一律不使用军车号牌;坚决拆除、清退违规悬挂或套用的警用号牌。 对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和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的,除了收缴车辆以外,要严肃追求领导责任,严肃追查购置审批、资金审核拨付、车辆采购以及注册登记等环节当事人责任。 根据通知,云南公务用车违规悬挂或套用军警号牌、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的自查自纠工作,将在8月底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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