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香江控股向市场宣布,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2006年股改遗留承诺及2007年定向增发遗留承诺最终均无法履行,而公司也放弃让南方香江兑现承诺。不过,完成2007年定增之后的次年,香江控股财务数据便出现重大错漏。正是基于此原因,今年7月31日,24位中小股东“抱团”起诉香江控股财务造假。
股东“抱团”起诉香江控股财务造假。
大股东承诺无一兑现
今年7月20日,香江控股披露了控股股东此前两份承诺最终均无法兑现的公告。与此同时,从2006年至今,公司经营管理上诸多问题的暴露,也引起投资者的强烈不满。
2006年8月,香江控股进行股改时,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曾承诺,逐步将南方香江旗下的家居流通类资产与商贸地产类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并以公司为主体开展新的商贸地产类项目。但数年之后,南方香江持有的唯一家居流通类资产的家福特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因此,香江控股决定放弃收购家福特股权。
但南方香江承诺未履行尚不只这一例。在2007年香江控股定向增发时,控股股东曾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前,将南方香江持有的99.5%沈阳香江的股权、以及持有的天津森岛、天津宝地和天津鸿盈或天津森岛三公司各98%的股权注入到上市公司中,但至今没有履行。
对此,香江控股给予了这样的解释:“受国家房地产调控影响,这些资产都出现了亏损,收购对公司发展不利。”
24名股东起诉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香江控股于2007年完成再融资后的第二年,公司财务数据便出现了重大错漏问题。
但香江控股2008年财务问题被揭露却已是两年后:2010年11月,财政部驻深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香江控2008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所属广州番禹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将合同违约金在“预收账款”科目长期挂账,少计营业外收入236万元;所属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多计2008年财务费用374万元,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商业街仍在“开发成本”科目中核算,出租部分少计投资性房地产965万元,自用部分少计固定资产734万元。
而日前,记者也了解到,2013年7月31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1法庭开庭审理了香江控股纠纷案。原告为24位香江控股中小股东。实际上,香江控股遭股东起诉的案子不只这一例。今年3月22日,一小股民杨先生同样因财务问题起诉香江控股。
“造假引发股价扭曲”
“虽然人数众多,但庭审一个多小时即告结束,法院并未当庭宣判。”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向《大众证券报》介绍。
据了解,原告赵先生到庭,原告代理人和被告代理人参加了庭审。审判长归纳本案两大争议焦点:被告是否构成虚假陈述;原告损失与被告行为有无因果关系。
庭审中,香江控股辩称:股民损失是“系统风险”导致,并提交上证指数走势图等证据。对此,刘国华律师坦言:“这是此类案件几乎所有被告都会提出的观点,公司的股价主要还是由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等决定,被告多次作假,造成股价扭曲,股民损失惨重,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认为股民的全部损失均因外因导致,于理于法均不合。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被告应全额赔偿原告损失。”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向双方征求调解意愿,被告代理人表示无调解权限,庭审就此结束,是否再次开庭或判决需由法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