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新规堵漏 重组终止披露不得留缝
2013-08-06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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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司披露重组预案后、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前的敏感期内终止重组的情形,上交所近日专门下发备忘录,明确了诸多信息披露要求。其中,除了此前认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外,公司前十大股东、十大流通股东亦被纳入自查范畴;另外,在重组终止后,上市公司必须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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