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3日发表声明说,否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禁止进口部分苹果手机和平板电脑的裁定。这是1987年以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首次动用否决权。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6月4日裁定,苹果公司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产品侵犯了三星公司专利权,违反了《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项条款。随后,该委员会针对上述侵权产品发布了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美国市场不能进口也不能销售上述侵权产品。
不过,美国法律规定,美国总统可以在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发布之后的60天内行驶否决权,这项权力由总统委任给贸易代表办公室执行。执行否决权有五种情况,分别是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不利于公共卫生与福利、不利于美国经济竞争环境、不利于美国具有竞争力的商品生产、不利于消费者以及不利于美国外交、经济与政治等。
美国贸易代表迈克尔·弗罗曼当天在声明中表示,专利所有者三星公司可能会因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定而获得“过度影响力”,也有可能损害美国消费者利益和美国经济的竞争环境。
苹果公司认为,三星公司注册了一些无线设备技术的标准关键专利,许多创新是基于这些核心技术之上的。三星公司则认为,苹果公司可以向三星公司购买专利授权,但苹果公司没有这么做。
按照美国法律,三星公司不能对此否决意见提起上述,但可继续在司法系统寻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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