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8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共同颁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施行。《规定》列举了12种违规行为,并强调:对存在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对此,网民认为,《规定》的实施将进一步保障阳光工资落实,围堵公务员的“灰色收入”,但实施起来仍存在一定难度。不少网民建议,应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健全津贴补贴制度并出台配套细则,从而在制度层面扎紧篱笆。同时还应强化外部监督来保证制度、规定的有效遵守和落实。
“隐性福利”制造不公
对于《规定》列举的种种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形式,网民早有怨言。
譬如,针对《规定》提到的“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现象,网民“闲散一石”说:“听说过一月七八千、上万的公积金吗?一些地方的公务员就享受这个‘福利待遇’。工资可能不高,公积金和各种补贴却奇高,这是变相的工资。” “同在一片蓝天下,凭啥公务员就能享受‘超国民待遇’。” 网民“鸣一凡”追问道。
网民“李妍”认为,公务员群体享受着“隐性福利”无微不至的照料,从“一元午餐”到福利分房,从摇篮到坟墓,各种福利或明或暗地照耀着公务员群体的幸福人生。因为缺乏阳光的照耀,公务员的隐性福利正在某种程度上走向失范。那么多人因为高福利争先恐后地挤进公务员队伍,也说明公务员的薪酬福利体系需要一场变革。如何防止公务员把福利政策变成自己的后花园,如何扎紧制度的篱笆,如何让阳光照进“隐性福利”,显然是政府机构改革之时,需要连带考量的问题。
整治违规刻不容缓
在一些网民看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普遍,且容易滋生腐败,整治已刻不容缓。
网民“毛云开”指出,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12年度审计报告时说,对53户中央骨干企业的审计调查发现,一些企业违规发放补贴、购买商业保险等达到5.57亿元。“以一斑窥全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确实普遍而严重,是到了该整治的时候了。”
网民“河北宝顺”认为,超标津贴等“隐性福利”已成为某些职能部门、富裕地区、创收事业单位的腐败温床。8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处罚规定再次为违规行为敲响警钟,给违规者戴上“紧箍”。
健全制度确保落实
针对一些网民担忧《规定》会沦为一纸空文,有网民建议,应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健全津贴补贴制度,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力量保证《规定》有效落实。
网民“闲散一石”认为,应该明确规定公务员津贴补贴所占基本工资的比例。建议根据层级不同,公务员津贴补贴所占基本工资的比例应在30%至40%不等,绝不能过多。还有网民指出,治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需要改变收入构成,让津贴补贴项目越来越少,简化收入构成项目。另外,规定的出台还需要配套系统的细则,防止出现漏洞。
网民“毛云开”认为,最根本的是要收紧公家的“钱袋子”,进行公共财政预算改革,实现公务员“阳光工资”。公家收紧“钱袋子”,相关单位就知道把钱用在刀刃上;改革公共财政预算,就能减少和杜绝预算外资金的发放,避免以权谋私;实现“阳光工资”,就能接受公众的监督,让公平正义畅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