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坛]银行卡被集体盗刷揭示了什么
2013-07-30   作者:浦江潮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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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5月份开始,不断有邮政储蓄银行的客户投诉,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短短两个月时间里,“中招”的客户数量迅速攀升,仅在一个维权QQ群中,就聚集了70多名有着相同遭遇的邮储银行客户,受害者分布于全国各地的数十个城市。而且,这些客户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出奇地一致:无论卡内有多少余额,都是在多天内被连续小额盗刷,每次盗刷金额几百元不等。目前,这些客户正遭遇维权困境,邮储银行给出的回答居然是“帮不上忙”。
  客户的银行卡被盗刷,这种事情屡见不鲜。客户的银行卡被盗刷后,银行方面往往百般推脱责任——要么辩称此事与银行无关,储户应向罪犯追索损失;要么认为储户没有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对卡内存款失窃负有责任。客户没有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这已经成为银行推脱责任的常用借口。
  果真是客户没有保管好吗?此次邮储银行卡被集体盗刷事件给出了答案:个别客户可能疏忽大意,但全国各地几十名客户(甚至更多)怎么可能集体疏忽大意?怎么可能恰好是同一家银行的客户不约而同地疏忽大意?所以,此事揭示了一个真相:所谓“客户没有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密码”往往是一项莫须有的“罪名”,客户银行卡被盗刷,责任在于银行。 
  罪犯利用自装设备(读卡器、摄像头)复制银行卡、窃取密码,说明银行卡保密技术不过关,说明ATM识别假卡的功能太差,说明银行自助服务场所的安全堪忧……正是由于银行的种种管理疏漏被不法之徒利用,才给客户造成损失,银行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显然,保障客户银行卡内的资金安全,是银行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事实上,客户银行卡被盗刷由谁担责,目前的情况比较混乱,银行拒不担责的有之,银行与客户各承担一部分责任的有之,银行承担全部责任的亦有之。应该这样区分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客户存在过错,否则就应该由银行承担全部损失。唯有如此,才能“倒逼”银行提高安全水平,保护客户银行卡内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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