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25日消息,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改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规模。其中,对于集合债发行主体中募集资金规模小于1亿元的,可以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自2007年中小企业集合债推出至今,共发行13只债券,募集金额共52.02亿,而今年仅有“13云中小债”一只债券成功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