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推动三类嘎查村级组织转化升级,促进共同富裕,自治区决定从2013年开始,集中三年时间,在全区1129个三类嘎查村中深入开展以“至少一个企业单位帮扶共建、一个上级部门结对包扶、一名旗县级领导定点联系、一名第一书记驻村指导、一个发展项目支撑推动”为主要措施的“五个一”千村帮联行动。为贯彻落实好此次行动,进一步做好农行帮联行动和定点扶贫工作,内蒙古分行出台了《关于积极开展“五个一”千村帮联行动和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级行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确保工作实效。重点提出了全力做好帮扶共建工作、强化金融扶贫、支持帮联和定点扶贫地区产业承接转移、支持“公司+基地+农牧户”的重点企业、积极支持光彩事业项目、积极支持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等七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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