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涛 侯纲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几个困境
2013-07-18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1、地方政府消极被动,疲于“凑数量”。国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和目标,最终是要由地方政府来具体落实的。然而,地方政府没有公共租赁住房的供给决策权,只是被动地执行上级分配下来的供给数量、供给方式和供给程序。因此,很多地方政府疲于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而没有真正把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当做自己应尽的职责,可以说,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的最大障碍。
  2、公租房建设管理体制不完善,供给方式单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事物,各地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健全公共租赁房的供给管理体制,也制约了公共租赁住房的良性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与公众需求严重错位。当前公共租赁住房供给决策是“自上而下”命令式的分配任务,地方政府也只是消极被动地完成任务,而不足由地方政府通过基层调研、摸底,听取社会公民的真正诉求从而形成决策,因此造成公共租赁住房供需“背道而驰”的局面。二是很多地方政府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不健全,决策人和执行人混在一起,责任分工不明确,导致政府行政事务过多,行政效率不高。
  3、资金缺口仍然很大,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加大。2011年中央用投入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补助为1210亿元,但仅占所需资金的10%,剩余90%则需要地方政府去筹集。分税制改革导致地方政府高度依赖土地财政,而公租房用地要求无偿划拨,地方政府还要支付各种税费以及其他各种开支,使得很多地方政府已面临严重的收支平衡难题,再加上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回收期长,更加大了地方财政的压力。
  4、公租房配租条件苛刻僵硬,分配公平难以保障。其一,各地方政府虽然已经在尝试建立适宜本地区的配租试行办法,但会不会考虑地方“困难”而扭曲执行使得配租条件更加苛刻呢?其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需要以信息的透明性为前提,但由于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及金融资产的基础信息不足,申请资质审核存在一定难度,退出机制也不尽完善,会不会滋生分配权力寻租漏洞呢?其三,公共租赁房属于投资回收期长、即时回报率低的项目,地方政府部门会不会放松管理,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从而降低公共租赁住房的公信力呢?诸如此类问题宜充分注意。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贵阳明年拟建2950多套公共租赁住房 2012-12-10
· 中央追加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等补助50亿 2012-10-08
· 重庆率先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房 2010-07-02
· 力推公共租赁住房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2010-04-14
· 开放公共租赁房让居者有其屋 2010-03-05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