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研究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07-17 作者:赵婧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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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6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指出,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通知称,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适应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需要,积极推动深化税制改革,促进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宣布次日开始试点房产税。此后,关于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传言从未间断。2013年5月18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明确指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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