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提出证监会要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并要求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证监会主席肖钢当天也表示要建立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体系。一时间,创业板再融资开闸预期愈发强烈。 马凯是在当天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上述表态的。他指出,证监会要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推进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向全国延伸,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此外,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逐步扩大小微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 证监会主席肖钢则在会上表示,要完善中小企业板制度安排,优化创业板准入标准,建立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体系,形成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方式。他介绍称,截至2013年6月底,中小企业板共有上市公司701家,首发融资4793亿元;创业板共有上市公司355家,首发融资2310亿元,7家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融资19.8亿元。 稍早之前的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提出要优化资本市场制度安排,完善资本市场发行、定价、并购重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扩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促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等。 “我赞成进一步放宽甚至取消创业板的财务准入标准。”长城基金宏观策略研究总监向威达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方向应当是向场外市场发展,将企业的上市交易和公开融资分离开来,创业板企业可以先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完成市场定价的功能,并且可以通过私募或者定向的方式进行融资。在公开交易一段时间之后,创业板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治理、主营业务长期历史沿革等等)进行公开融资。他认为,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出现创业板出现发行价格扭曲的情况,将监管部门从对企业投资价值的实质性审核和判断中解放出来。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样也具有积极意义。 在当天的会议上,肖钢也强调,要加紧落实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的具体实施方案。他介绍说,截至2013年6月底,目前的中关村、张江、滨海和东湖4个高新园区累计有212家公司挂牌,其中7家公司实现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47家挂牌公司完成了56次定向增资。“近期,国务院决定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我们正在抓紧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他说。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和主板、中小板一样,创业板有一个再融资的制度安排是应该的。对于进一步放宽创业板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华生说,创业板本身的财务标准是很低的,但是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往往采取了“好中选优”的方式,导致选择标准十分严格,如果要严格按照原有的财务标准的话,符合条件的企业恐怕会有七八千家。 上市公司再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就创业板而言,目前比较普遍的方法是发行短中期融资券,股权融资这块并未真正开闸。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中航电测、吴通通讯等15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布了增发预案,均为定向增发,预计募集资金69.56亿元。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主板市场再融资程序统一、周期较长、金额较大等,并不适合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的需求特点,打开创业板股权再融资通道,还有助于缓解创业板股票的稀缺性,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抑制创业板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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