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两个存量”笔谈之四]改革是盘活存量贷款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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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2 作者:项峥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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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是国务院对今后一段时期货币信贷工作的总要求。在落实国务院政策上,“用好增量”相对不难,主要涉及投向选择问题。但“盘活存量”却不容易,过去商业银行通常采取的压缩贷款余额、逐步信贷退出方式,不仅会急剧恶化部分企业经营状况,而且难以实现大规模盘活存量贷款的目的。因此,盘活存量贷款要有新思维,需要借助制度变革和金融市场创新来打破僵局。 面对宏观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的危险,简单的盘活存量贷款方式,并不符合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6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均出现了下降,显示宏观经济增长动力有所不足。当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利能力依然薄弱,虽然5月份主营活动利润增长8.8%,但主要与上年同期利润基数较低有关;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若以2011年5月为基础,5月份主营业务活动利润的两年平均增速为0.6%。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商业银行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较大幅度压缩产能过剩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余额,并短期内实现信贷业务退出,那么这种过于简单的催收行为将会急剧恶化部分盈利能力薄弱、现金周转不畅的企业,并大幅增加银行不良贷款,进而引发一系列经济金融连锁反应,其后果难以预料。 目前来看,依靠制度变革和金融市场创新,大胆推进金融改革,是盘活存量贷款的唯一选择。 一是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解决存量信贷资产流动性的最好途径。在中央银行指导下,过去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展了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从技术层面看,我国大规模推进资产证券化并无实质障碍。关键是要允许个人和企业等非金融机构投资者购买,否则资产证券化就可能会搞成金融体内自我循环,难以带来增量政策效应。在资产证券化初期,为鼓励民间资本介入,证券化标的应是商业银行优质信贷资产。 二是积极建设市政债市场。目前,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扩至6省市,这对于缓解地方政府建设资金需求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但对于当前偿付压力较为集中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来说,迫切需要一个发展成熟的市政债市场,以及完善的地方政府债务形成及约束机制。在这方面,我们仍有很大的探索和发展空间。 三是引入资产重置机制。过去,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中,资产管理公司功不可没。在当前盘活存量贷款的工作要求下,也可以积极引入资产重置机制,允许资产管理公司面向个人或企业发行债券,打折收购商业银行产能过剩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这样既可以在短期内实现大规模存量贷款的盘活,也可以允许较长时间缓冲期,以维持部分企业经营大体稳定。 近日,银监会表示将采取十项措施“盘活存量”。这十条措施也主要涉及制度变革和金融市场创新的内容。应该看到,制度变革和金融市场创新,面临着未知的风险,需要更加坚定的决心。只有大胆推进改革,及时根据改革成效调整政策,才能真正释放制度变革和金融市场创新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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