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镇公共场所将禁止露天烧烤
2013-07-08   作者:许祖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将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城镇地区的公共场所将禁止露天烧烤。 
  根据条例,陕西省将把防治大气污染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污染物总量和浓度控制的原则,加强固定源、机动车排气和扬尘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确保防治工作早见成效,努力让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
  此前,《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根据条例(征求意见稿)要求,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缴纳排污费。
  公共场所装修竣工后,室内空气要通过强制监测;餐饮企业要设置专用的烟道,高度位置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延长使用年限的机动车,3次检验不合格将被禁止上路;工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将安装摄像装置,并与城管执法部门联网。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禁止烧烤”并非一项新政 2013-02-22
· 达人户外烧烤秘笈 2011-08-28
· 36条户外烧烤黄金法则 2011-07-01
· 烤鸭油流入烧烤摊包子铺 2010-07-14
· 美国亚利桑那州钱德勒的"心脏病烧烤"餐厅 2009-06-19
 
频道精选:
·[财智]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财智]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思想]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思想]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读书]《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读书]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