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要求:
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先行先试,既要积极探索政府经贸和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又要防范各类风险,推动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
7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标志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成为国内首个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此举将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
专家表示,新一届政府施政以来,从简政放权入手,继而再启改革新“试验田”,全面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雄心尽显,未来一系列综合经济改革措施值得期待。
会议强调,在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更加积极主动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先行先试,既要积极探索政府经贸和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又要防范各类风险,推动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使之成为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试验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这有利于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构建与各国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从近期权威人士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方案拟定金融、贸易、航运等领域的政策开放,并寻求管理、税收、法规等方面的创新。
前不久举行的陆家嘴论坛上,上海市市长杨雄表示,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在申请试点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上海市金融办副主任徐权表示,自贸区的试点内容涉及金融方面的包括利率市场化、汇率自由汇兑、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产品创新等,也涉及一些离岸业务。另外,上海将推动税收创新,包括离岸贸易、金融采用低税率,对境外投资收益采用分期缴纳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发展。
浦东新区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研究员万曾炜曾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人民币不断升值、传统外贸出口增长放缓的背景下提出试点自由贸易园区实际是倒逼改革之举。自由贸易试验区将突破现有的金融外汇监管的条框,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赢得更多的制度红利,全面提升上海在亚太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