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建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
2013-07-03 作者:江国成 周明阳 来源:经济参考报
分享到:
【字号
大
中
小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日宣布,为促进核电健康发展,合理引导核电投资,我国停止实行核电上网电价个别定价的做法,改为对新建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的政策,并核定全国核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43元。
据发展改革委价格专家介绍,同过去个别定价相比,实行核电标杆电价政策意味着国家对某区域范围内新建核电机组实行统一价格。最近核准的新建核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43元。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相关新闻:
·
日本计划重启更多核电机组
2012-06-18
·
第三代核电机组等重要装备进口税减免
2011-07-21
·
AP1000核电机组核岛结构模块吊装就位
2009-06-30
·
特变电工中标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研制任务
2008-11-25
频道精选:
·
[财智]
诚信缺失 家乐福超市多种违法手段遭曝光
·
[财智]
归真堂创业板上市 “活熊取胆”引各界争议
·
[思想]
投资回升速度取决于融资进展
·
[思想]
全球债务危机 中国如何自处
·
[读书]
《历史大变局下的中国战略定位》
·
[读书]
秦厉:从迷思到真相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
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