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今年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生活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工作,按照“市收集转移,区处置”的模式,建立生活源危险废物收集体系。 据自治区环保厅介绍,生活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荧光灯、节能灯、各类可充电电池、药品、含汞温度计及血压计等,其大多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认定的危险废物,随意丢弃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按计划,宁夏将在5市确定的300个试点居民小区配置生活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设施,把试点小区分类收集的生活源危险废物送至自治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贮存处置,并依托自治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预留用地,建设生活源危险废物贮存库。 据了解,集中处置生活源危险废物是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之一。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前期自治区环保厅、5市环保部门将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手机报等形式加大集中收集处置生活源危险废物试点工作宣传,引导市民认识生活源危险废物的种类、危害特性,掌握生活源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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