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6月底,青海省各级政府与50多家国有及非公企业、5.4万户群众合作共建了7.39万套保障性住房,通过实行共有产权制度,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岳宏说,资金、土地两大要素一直是制约保障房建设的两大因素,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是破解保障房资金土地短缺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青海省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大量企业进驻到柴达木、西宁两大循环经济区内,职工住房问题成为企业面临的困难。政府与企业合作,在开发区内或企业闲置土地上,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建设公租房,面向企业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大学生提供短期住房,政府和企业按照出资比例分享效益。通过共有产权制度,吸纳这部分群众出资建房,以出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是保障房建设的创新之举。
岳宏说,对于企业和个人共建的保障性住房,都可以实施回购制度,待将来住户有条件后逐步回购剩余产权,获得的房屋有限产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以后,将来可以进入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