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审计署发布《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显示,转移支付结构不够合理,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不够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转移支付结构不够合理。2012年,中央转移支付占中央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2.77%;专项转移支付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具有限定用途的5项资金后,实际规定了专门用途的转移支付占中央转移支付的比重为64.42%。 转移支付管理不够完善。285项专项转移支付中,有31项尚未制定管理办法,有25项因投入市场竞争领域、投向交叉重复等需要清理整合;抽查的18个省本级有34%的中央转移支付未编入其年初预算,其中专项转移支付有53%未编入。 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不够规范。有的多头分配,抽查质量技术监督补助等3个专项共计9.8亿元,由财政部和主管部门切块后分别分配,且分配方法和标准不同。有的资金使用分散,抽查的2290.31亿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共分配给18个省的3.7万多个项目,其中50万元以下的项目占44%。 拨付地方的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层层结存。抽查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三个款级科目转移支付资金在18个省的使用情况发现,至2012年底,这些地方当年收到的420.92亿元中央专项资金中,有177.45亿元(占42%)结存在各级财政或主管部门。同时,拨付到项目单位的资金有7.73亿元(占1.8%)被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抽查的1908个项目中,有443个(占23%)实施进度慢或建成后未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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