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业绩变脸:财报存4疑 真实贸易待考
2013-06-26   作者:周绾绾 夏心愉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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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A股主板公司中,上市当年净利润就跌去近三成,第二年一季度直接进入亏损,龙宇燃油的业绩变脸让投资者大跌眼镜,这在近几年的主板上市公司中,颇为少见。龙宇燃油的业绩“变脸”虽和经济周期有关,但细剖其财务数据,却隐藏“蹊跷”。
  在销售端,公司调和油业务销售量下滑,其2012年年报中也相应给出“石油石化市场需求增速下降”的判断,但龙宇燃油的非调和油销售量在当年大增,致其整体销售量、价双双升高。
  而在成本端,龙宇燃油去年的采购成本同比增幅近五成。蹊跷的是,从行业一般报价来看,涨幅最劲品种也未超过10%。
  更有意思的是,根据中国首家独立能源市场分析专业机构安迅思息旺能源的调研,龙宇燃油在2012年的调油能力为30万吨左右,这一数据尚不到龙宇燃油年报所称全年调和油销售量64.42万吨的一半。
  销售量价齐升却利润下滑,是如龙宇所解释的毛利率下滑导致,还是销售背后有着“功夫在诗外”的猫腻?调和油销售量超过了第三方机构估算的调油能力的两倍,是龙宇燃油虚夸销量,还是第三方机构的数模出了错?
  在《第一财经日报》连日调查采访中,大宗化学品行业部分贸易商的“转票”、虚开发票变造化学品品名、相关公司对开发票虚增销售额等行业手法逐渐浮出水面。而在蹊跷的业务数据背后,龙宇燃油是否也有所涉及?

  龙宇财报4大疑问

  龙宇燃油财报显示,2012年公司实现归属净利润5834万元,比上年下降28.45%;2013年一季度数据更不乐观,归属净利润为-1643万元。而在上市前的2009年至2011年,公司归属净利润分别为6584万元、8021万元、8153万元。
  净利润在上市后即“变脸”,但龙宇燃油销售状况却高歌猛进。
  龙宇燃油财报的第一大“疑问”是:当石油石化市场需求增速下降,其整体销售状况却节节走高——2009年至2012年的四年间,公司燃料油销售收入分别为36.56亿元、45.11亿元、53.89亿元和77.30亿元,燃料油总体销量分别为102.49万吨、99.32万吨、101.69万吨、139.04万吨。然而行业资料却显示我国“2006~2012年燃料油表观消费量年均下降4.41%,产量年均下降1.40%”。
  2012年销售量139.04万吨是个什么概念?根据wind资讯统计,2012年全国燃料油总的生产量为1886.68万吨,亦即其中7.37%的燃料油经过了龙宇燃油之手,而全国事实上有着数以千计的燃料油销售企业。
  龙宇燃油销售逆势增长的背后靠什么?公开资料显示,龙宇燃油在2012年整体销售量增长37%的同时,其运力似乎并未跟上:公司固定资产只增加137万元,其中船舶设备增加107万元的同时,运输设备还减少了16万元。同时当年销售费用小幅下降4.7%,从2011年的9665万元下降至2012年的9214万元。
  不过对于这点,龙宇燃油也自有解释。其年报称,由于非调合油业务上升,而这部分业务与部分客户约定运输费用由客户承担,由此,运输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调合油库发销售主要开展属地化业务,运距缩短,运费也随之下降。
  运费省了、销售也上去了,公司利润却不见增长。根据龙宇燃油在年报中的解释,一是“由于成本上升,报告期内调和油业务毛利下降”,二是 “由于毛利率较低的非调和油业务占比上升”。
  于是,成本上升就成为龙宇燃油的第2大“疑问”:龙宇燃油年报称其2012年营业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为采购成本的上升,其2012年采购成本高达74.49亿元,同比增幅45.53%。
  对此,本报查阅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北京石油交易所联合发布的《2012年燃料油市场年度报告》发现,去年山东渣油均价为4372元/吨,同比上涨2.6%;内贸船加油市场稳定增长,全年黄埔高硫180均价为5133元/吨,同比上涨5%;传统炉用需求继续低迷,华南250#均价4241元/吨,同比微增0.8%。在整个《报告》中,燃料油相关品种无一涨幅超过10%。行业数据无法解释龙宇燃油近五成的成本上升幅度。
  而非调和油业务的集中激增和价格畸高是龙宇燃油的第3大“疑问”。在调和油与非调和油的业务占比方面,年报显示,其2009年至2011年非调和油业务占比逐年收缩,分别为61.21%、40.86%、29.46%,但这一趋势在上市后的2012年突然反转,非调和油占比大幅回到53.67%。
  本报通过龙宇燃油的公开数据计算出其调和油与非调和油历年的平均单价。2010年,其调和油平均单价为4613元/吨,非调和油4437元/吨,调和油价格高于非调和油。但到了2011年,这组数据为5137元/吨和5689元/吨,2012年则为5035元/吨和6013元/吨,非调和油价格大幅高于调和油,同时2012年调和油和非调和油单价更是创历年来新高。
  易贸咨询分析师张培表示,难以想象高达6013元/吨的非调和油单价。她告诉本报:“去年三、四月份船用燃料油价格达到5700元左右的高位后就一路下滑,全年均价5200元~5300元,工业用燃料油年内高位不过4900元,均价在4500~4600元左右。”本报随即查阅“阿里巴巴”的能源资讯频道报价,也印证了张培的说法。
  龙宇燃油还有第4大“疑问”:调和油能力大大超过行业估算值。
  根据龙宇燃油披露数据测算,其2011年销售调和油71.73万吨,2012年销售64.42万吨。据龙宇燃油年报表述,所谓调和油,即“燃料油供应服务商需要对采购的燃料油进行调和,相比非调和油业务对调和技术和仓储能力有较高的要求”。第三方机构安讯思息旺能源正是根据龙宇燃油的采购、仓储和库发数据进行测算(即不基于财务数据),结论是龙宇燃油并没有匹配其销售额的调油能力。
  上述测算显示,龙宇燃油在2011年的调油规模上限在40万吨左右,而因受累市场,其2012年的调油规模约为30万吨。这一数据与龙宇燃油的年报披露相距甚远。
  安讯思息旺能源成立于2000年,是中国首家独立的石油市场报价和分析的专业机构。据其网站介绍,其信息产品已经获得众多国际组织、权威金融机构以及国内外大型石油企业的认可和使用。

  客户也是供应商

  面对龙宇燃油成本和售价上的重重疑团,本报试图从具体油品的行业报价着手,但查阅龙宇燃油的招股说明书和历次财务报告,均未发现其披露采购和销售的具体油品(或化学品)品种。
  更有意思的是,本报从供货企业和销售客户着手调查发现,有多家企业既是龙宇的采购商、也是销售商。比如,在2012年,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就“身兼两职”。
  龙宇燃油的采购商信息中亦藏蹊跷。虽然业内皆知其与中石化、中石油多年来有着良好合作关系,同时从行业数据来看2012年“三桶油”(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燃油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4.39%,但龙宇燃油却似乎更乐意“舍近求远”,从其他贸易商处进行采购。
  从龙宇燃油2012年年报来看,其预付账款排名最前的却是1.8亿余额的“江苏江浦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和1.01亿余额的“上海油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两家燃料油贸易商。其中“江苏江浦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也是其2009年和2010年前五大客户之一。
  与此同时,在客户端,龙宇燃油2012年最大的客户上海凡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凡达”)也非常引人注目。记者发现,上海凡达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元,却在一年之内为龙宇燃油贡献了近8.95亿元的销售额,其注册办公的石化市场里寻不到公司人员、没有公司电话、没有公司网页、没有任何网上采购与销售信息。根据上海凡达的工商资料,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过程均由其所在的石协石化市场的员工范顺代为完成。如果按照5560元/吨的龙宇燃油2012年销售平均价格测算,上海凡达向龙宇燃油采购的燃料油约为16.1万吨,相当于过手了全国燃料油产量的近1%。
  此外,龙宇燃油在其招股说明书上言之凿凿进入燃料油行业的壁垒是“经营涉及运输、安全、油品经营等多个环节,分别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许可,本报记者从上海浦东安监局查询获悉,在获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资料留存上,并没有龙宇的第一大客户上海凡达。
  当记者调查上海凡达时发现,截至2013年5月底,这家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的公司有着1250万元的银行融资。上海凡达获取该笔贷款的模式为7户联保,联保体担保贷款余额共计1.875亿人民币,上海凡达对其联保的6家商户均有质押担保。
  一个注册资本仅有100万的小公司,却在银行有千万计的巨额贷款,而记者在采访中,获知这些不可思议的反常现象,所依托的正是其与龙宇燃油的购销关系(2012年8.95亿)。

  真实贸易待考?

  上市后业绩突然“变脸”,龙宇燃油的表现固然与经济周期相关,但种种疑点却若隐若现折射着大宗油品行业私底下的那些“灰幕”:在萎靡的市场中销售量价不断走高但利润走低;运输等销售费用反而下降;采购成本的飙升远远大于行业化学品涨价幅度;调和油的销售量超过了第三方机构估算的调油能力的两倍;有着神秘的大采购商和大销售商;部分采购方身兼销售方。
  那些蹊跷的业务数据和企业业务关系带来的一个更直白的问题是:龙宇燃油账上的贸易,是否个个都真实发生了?
  “这就好比我有10个有品牌的包,里面8个是真货,2个是假货,你能说我没买名牌包吗?”作为龙宇燃油的“同行”,有着10年大宗化学品从业经历的资深人士表示在整个行业里,“有一部分‘走账’交易是难免的”。
  上述资深人士称,在上海一地就有四个石化交易中心(上海石化物资交易中心、上海中油石油交易市场、上海石协石化市场、上海南郊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每个交易中心都有数百家会员,但“市场上哪里有这么多的油品和这么多真实终端需求,需要这么多级的销售商”?
  对于龙宇燃油售价和成本的飙升及运输费用下降,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宗化学品贸易行业专业咨询机构分析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提供一条思路:有的贸易商之间存在互开发票的“小圈子游戏规则”,这些开票行为不需要实际油品运输;而去年3月开始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监管,使得虚假贸易中的“虚假售价”上升,因此推升了不少企业报表中的“成本”、“售价”两端。
  该分析师举例称,有一些商贸企业靠对开发票,比如甲企业卖A商品给乙企业、乙企业卖B商品给甲企业,最后双方票一开账一走,彼此不亏,还都拉高了交易量,使报表好看。而放在一个大生态圈里观察,就可能会形成一批货被甲卖给乙,乙卖给丙,兜兜转转多家后又回到甲。
  他举了一个简单化的模型解释成本和销售上升。比如过去一圈企业可以略高开增值税发票(或几乎平开发票),一批化学品由A以100万卖给B、B以100万卖给C、C再以100万卖给A,A再以100万卖出(实际贸易中涉及企业一般更多,价格也有一定上浮),“几家发票一开流水一走,各家收入都做得很漂亮,一圈发票开完,交易风险也对冲了。”
  该分析师称,据其观察,去年下半年开始,上述兜账模型需要有增值部分价格,“否则就会被税务局列入监管名单”。由此,上述模型变成一批化学品由A以100万卖给B、B以105万卖给C、C再以110万卖给A,A再以110万卖出。各家的成本和售价由此上升。
  该分析师提及的监管趋严是指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2012年3月5日发布的“加强成品油经销企业税务管理若干措施”中规定,主管税务所对于累计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0万元、且税收负担率≤0.43%的企业,及时进行纳税评估。
  “这种发票对开虚增销售额的手法在行业里不是个别现象,所以我们在收集大宗商品行业价格时主要看‘三桶油’、地炼厂以及调油商的报价和成交价格汇总统计的,不包括贸易商的价格统计。”该分析师说。
  至于对开发票的目的为何,该分析师表示:“多方都能增加销售收入、增加授信额度或套现”。
  “银行对贸易企业的授信较关注企业的贸易量和银行流水,不少银行愿意给流水活跃的公司可观的授信额度。业内把这种做法称之为‘养壳’。”他说。
  虽然上述猜测仅基于业内人士对行业的观察,但若猜测真实发生在龙宇燃油的业务过程中,或可解释龙宇燃油蹊跷的定价数据、不随销量上升的运输费用、复杂的采购和销售方关系,以及其神秘的大客户上海凡达所拥有的巨量销售能力。
  除了上述税务监管收紧,该分析师还表示,被业界称作“国税局47号文”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对燃料油贸易商也是一次冲击。国税局47号文下发于2012年9月,按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分析师认为,国税局47号文对燃料油商贸企业来说将形成两方面冲击:其一,扩大了征税主体,“此前,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文件提及了工业、企业和个人,并未将商贸公司单独提及,近些年从事油品贸易的商贸企业均处于消费税征收的真空地带,也是油品避税的主要环节”,但此后涉及“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以及“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都属于收税范围。其二,国税局47号文扩大了征税品种,使得原来部分石油炼化企业通过贸易商渠道采取变换油品名称逃避消费税的方式不再有效。
  易贸资讯分析师温莎告诉本报,在国税局47号文规定之前,MTBE(甲基叔丁基醚)、芳烃、混芳等化工品免缴消费税,这使得部分贸易商靠与石油炼化企业勾结,为其“转票”获利。
  比如,部分石油炼化企业将属于应征消费税的燃料油通过更换名称方式将其以化工产品销售(如变造为“芳烃票”),于是,部分商贸企业“倒进”了“非应消费税商品”,帮助生产环节规避消费税;在“倒出”时,贸易商可以“转票”通过更名将商品再转换成燃料油,下游的成品油生产企业购进这些油品,在未负担消费税的情况下还多抵扣了消费税。这样一进一出,就造成了国家税款双重损失。
  新执行的国税局47号文规定,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25℃/一个标准大气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需要全部征收消费税。“‘转票’的空间就压缩了。”温莎表示,目前行业已现收紧,贸易商“转票”将受阻、或“转票”(芳烃票)费用从200/吨上涨至950元/吨。
  不过,温莎的分析仅针对行业内其他燃料油贸易商的做法,并不直指龙宇燃油。只是,巧合的是,本报在龙宇燃油招股说明书中发现,炼化企业山东海化(3.09,-0.04,-1.28%)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海化”)与龙宇燃油的主要业务往来分为两类:一是采购业务,二是销售业务。
  更巧合的是其业务往来品种:龙宇燃油向山东海化采购的燃料油为轻质燃料油;龙宇燃油向山东海化销售的燃料油为重质燃料油。在当年,消费税政策恰好是“轻质燃料油”例如“石脑油”免征消费税,亦即炼厂销售免消费税的轻质燃料油给龙宇燃油,而贸易商则销售可以抵扣消费税的“重质燃料油”给炼厂。
  此前有机构统计称,2012年通过各种渠道以化工品进行纳税申报的调和油、非标号汽油,总量在千万吨以上,多数没有缴纳每吨1388元的成品油消费税,即使以50%未全额缴税计算,由此偷逃的成品油消费税总额也在70亿元以上。
  国税局47号文对行业有影响,但对龙宇燃油是否会造成影响呢?龙宇燃油副总经理、董秘程裕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回应,“对龙宇没什么影响”。本报也确从业内获悉,山东地炼与相关部门的博弈仍在继续,47号文的细则并无最后定论。
  而对于本报对其油品售价、成本、调油能力及复杂采购与客户关系的求证,截至记者发稿时,龙宇燃油方面暂未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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