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24日表示,在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狭窄,实际收益率远远低于CPI的背景下,当前有些地方已经出现地方养老金进行基础投资建设的冲动,建议加强引导,制定统一的制度,规范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 陈良是在由社科院和中信银行等机构合办的“拉美养老金改革对中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体制改革的启示”国际研讨会上做上述表示的。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养老保险的范围不断扩大,并已经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末,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基金资产总额达到39835亿元。但其中委托运营仅918亿元,占总额比例仅为2.3%。 “由于积累的基金的规模很大,不少地方领导觉得贬值可惜,也觉得这部分资金应该用于当地的经济建设,因此出现了新的投资冲动。”陈良说。 陈良认为,当前中国养老金投资运营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投资运营政策不配套,国家没有出台养老金投资运营的整体办法,各地只能根据现行社会保险资金管理条例,将结存的资金买国债或是存银行。在实际运营中,主要是银行存款,而且很多地方都是活期存款。 陈良表示,中国人口老龄化来势迅猛,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巨大,除了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投入外,必须及早谋划,拓宽基金投资渠道,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确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对于下一步养老金投资运营体制的改革,陈良表示,应该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来建立养老金投资模式,首先是确保基金安全,在任何情况下争取本金不会损失。 中信银行副行长苏国新在研讨会上也表示,在资产快速增长的同时,应适时调整和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的缴费来源、资产运营和投资监督等管理模式。 “比如,从已采取市场化管理方式的企业年金来看,个人账户制度具有强制性,提升了职工缴费的积极性,也为受益人提供了多元化的投资组合。”苏国新说。 对于社会上“养老金入市等于炒股票”的解读,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长郑秉文呼吁扭转这一狭隘的理解。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体制改革是一种多元化的体制改革,也就是说,完全是一种配比的关系。在投资比例、产品持有上,完全可以达到一种对冲的状态。”他说,“进行投资体制改革以后,用立法的形式、用政策的形式,保证每一类产品的收益最大化,是一个非常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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