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4日公布了本部门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检查结果。检查发现,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46.8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问题金额1957.43万元。
2013年3月至4月,审计署商监察部同意,委托驻署监察局牵头,由中央统战部推荐、审计署聘任的特约审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审计署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审计署本级及所属京津冀特派办、沈阳特派办和国外援贷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审计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但检查也发现,2012年,审计署本级“计算机及网络运行维护费”和“审计署派出审计局设备更新购置经费”项目支出360.96万元未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署本级“办公楼安防系统改造”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1.6万元,当年未能执行;署本级在软件开发尚未完成、有关产品未正式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向软件开发公司全额支付了合同款131.27万元,其中提前支付64.31万元。
检查还发现,由于现行财政预算拨款未能对执行属地化政策的审计署派驻地方机构的职工医疗保险费、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等人员经费给予保障,为弥补经费支出缺口,所属京津冀办和沈阳办用公用经费支付了上述人员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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