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1日通报了对河南天丰节能及相关中介机构在公司申请IPO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立案情况、对国信证券在隆基股份发行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立案情况以及贤成矿业在再融资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立案情况。其中,对贤成矿业的正式立案是近年来证监会首次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欺诈发行行为立案调查。 新闻发言人介绍,2009年4月30日,贤成矿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拟向控股股东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张邻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相关矿业公司股权。2011年1月7日,贤成矿业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收购标的资产作价5.01亿元。 贤成矿业在上述非公开发行购买资产申请过程中,涉嫌报送虚假发行申请文件、骗取发行核准,违反《证券法》第193条第2款及第189条的规定。2013年4月8日,证监会对其正式立案,这是近年来证监会第一次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欺诈发行行为立案调查。 “以上几起均是发生在IPO或再融资过程中的欺诈发行类案件,本质上都是‘造假’行为,这种行为破坏了资本市场的诚信基础,给投资者造成极大伤害,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违法性质非常恶劣。”新闻发言人表示,发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均是重要的市场参与主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资本市场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上市公司诚实守信、真实披露、忠实对投资者负责,中介机构保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资本市场的整体质量才有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才有实现的基础。 他同时表示,今后,证监会将进一步履行“两维护、一促进”的核心职责,持续加大对发行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上市公司不真实披露、中介机构不履职尽责的问责力度,严惩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行为,更有力地保护好投资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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