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认真梳理、研究各界提出的意见,修订完善征求意见稿,并适时正式对外发布实施。同时,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有关精神和指导要求适用于全部首次公开发行(IPO)在审企业和新申报企业,不会新老划断。 6月7日,证监会就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6月20日上午,证监会收到大量以不同形式提交的回复意见,包括信件6封、传真15份、电子邮件2429封等,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也提出了大量宝贵意见。目前征求意见仍在进行中。 该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认真梳理、研究各界提出的意见,并适时正式对外发布实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有关精神和指导要求适用于全部IPO在审企业和新申报企业,不会新老划断。但个别事项适用情形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证监会将抓紧做好《证券发行与承销办法》、信息披露规定等配套文件的修订工作,保证平稳衔接。 上述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正抓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各项工作部署,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对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长远性、战略性和全局性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取向,不断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做好资本市场工作,助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谈到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范围的问题,他表示,目前,全国性场外市场规则体系已经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内部制度齐备,人员到位,技术系统安全可行,各地企业准备也较为充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条件已经具备。证监会正按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研究制定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到全国的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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