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创新撬动实体经济
2013-06-21   作者:项峥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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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要实现这一战略要求,必须要大力推动金融创新,通过向金融机构施加适当的外部压力,引导金融机构契合产业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服务与融资解决方案,持续实现信贷结构优化升级,更好地服务并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当前我国金融机构信贷结构,是多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结果,与过去项目投资驱动增长的经济发展方式相适应,主要表现为“贷大、贷集中”,基础设施领域、房地产领域、产能过剩行业贷款规模较大。这样一来,不仅信贷风险较为集中,而且信贷供求结构矛盾较为突出,而急需信贷资金支持的广大中小企业、“三农”、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及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往往不易得到满足,进而导致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出现这种情况的最主要原因在于,我国金融机构长期以来被保护过多,导致部分金融机构经营观念落后,竞争方式同一,无法提供契合产业或企业发展特点的金融服务与融资解决方案。目前看,金融机构传统上过于倚重抵押、担保的信贷经营方式,与高科技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实物资产少、无形资产难以估量”的经营特点较难匹配;而中小企业、“三农”、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经营风险较大,与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偏好也较难重合。这实际上反映出我国多数金融机构缺乏外部经营压力,导致金融创新与进取相对不足。
  解决信贷结构矛盾的唯一途径就是金融创新。而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必须要对金融机构经营施加适当的外部压力。在货币环境上,偏紧的流动性状况有可能是推动金融机构加快经营转型的契机。而这就需要货币政策总体保持一个稳中趋紧的政策走向,通过倒逼机制,促使金融机构加快存量信贷结构调整,更加精细、科学统筹安排信贷增量,加快信贷结构优化升级,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的有效提升。
  为此,也需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信贷经营方式,放弃以往过度倚重抵押担保的信贷经营方式,大力发展信贷保险,积极创设新的信用风险分散机制。还要引入信贷尽职免责机制,发挥一线信贷经营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重点要引导金融机构推出创新产品与服务,将产业与企业的发展优势,与金融的各个要素进行重新组合与安排,实现从被动融资提供者向主动融资推进方转变。
  金融创新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适合其发展的土壤,货币与监管当局的政策引导与激励性的政策措施安排就显得尤为重要。关键在于促使金融机构将金融创新内化为自身经营的需要,主动加快信贷结构调整,用好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风险补助机制、信用风险分担机制。而这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一环,有利于金融创新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动态平衡,并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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