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2009年6月至今,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施行已满4年。4年前,面对“吃”这件大事,立法艰难起步;4年后,食品安全形势严峻,修法依然举步维艰。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昨晚(19日)通报,国务院已将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法制司决定面向社会围绕食品安全法修订内容开展征集意见活动。据此前消息,修法工作面向专家、学界的意见收集工作预计在今天(20号)前后结束。对此,现行《食品安全法》起草人、新法起草人和学界代表各有期待。
4年,差不多是一台笔记本电脑更新换代的时间,对一部被寄予太多期望的法律,也到了不打补丁不能服众的时刻。现行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划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各项制度的天圆地方,4年累积,有经验、更有全民的焦虑和压力。在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看来,越是如此,越要集思广益。
徐景和:我们是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向有关部门,向行业协会,向地方政府,向专家学者,包括跨国公司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国务院提出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现在《食品安全法》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要通过有效的条款,提高违法成本,将食品违法者的收益降到最低、降到零;让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敢效仿。原则如何落实为条款,徐景和也坦言,目前有想法,但都在考虑之中。
徐景和:有的讲食品安全法当中能否把有奖举报制度纳入食品安全法,有的人提出,能不能把风险交流制度纳入食品安全法,有的人提出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当中增加责任保险制度,有的提出能够增加现代追溯制度等等,应当说有很多考虑。对这些制度,我们会认真进行研究,来进行梳理。
现行食品安全法的缺陷,主要起草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李援最有发言权。
李援:分段监督管理的监管体制存在固有的缺陷:即和容易在部门之间形成那种,要么是监管不到位或执法不严格,要么是衔接不好,配合不好,相互不协调,出现重复执法或者是权责不明,甚至监管空白的情形。
每个问题,百姓都希望在新食安法中看到对策。蓝图,李援心中也有。
李援:美国在2011年初颁布实施了《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该法案强调了以“预防”为食品安全控制理念,而不是在事后进行补救,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和执法力度,实行问题食品强制召回制度,完善第三方论证和第三方检验体系的建设,同时加强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合作。这些都可以作为我国立法的借鉴。
在法学界,此次修法更被寄予异乎寻常的期待,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仕春是其中之一。
李仕春:监管并不是越严越好,就像我们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一样,对法官的监督也并不是说越严越好,我们要相信为珍惜法官的人,为珍惜法官的职业,会把这个事情做好,并不是说媒体监督、当事人监督、律师监督,所有的监督都压在你身上。
在今天,来自地方、专家、学界等领域的意见收集将告一段落,面向社会各界的意见征集渐次展开。面对4年前没有的期待,4年后的这次调整或许不会拖得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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