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定于7月底重启IPO
2013-06-18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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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证监会召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培训会。据悉,IPO重启已初步确立在7月底。证监会发行部主任刘春旭表示,IPO重启会在已过会企业中,且需满足7个如下条件:财务资料在有效期内;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落实新意见中对发行人、股东等的要求;无未办结信访事项;纳入财务专项核查的企业完成反馈答复;不涉及被处罚调查中保荐机构;财务资料虽然有效但已经过完整财务周期的需补充说明、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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