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2012年亏损1.88亿元背后,除计提房地产拆借资金形成的3.93亿元坏账准备外,其控股的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鑫亚公司”)爆发的2.02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也做出巨大“贡献”。
基本资料显示,鑫亚公司2008年成立之初,为北大荒旗下的米业公司重要的对外收购、销售流通平台,但伴随2011年变身为北大荒房地产资金拆借通道后,情况开始逐渐失控。
“近年来,米业公司自身经营困难,对鑫亚公司也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2013年3月27日,北大荒被迫在收购公告中承认鑫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一个月后的4月25日,北大荒在年报审计中发现,除此前已经爆出的5亿房地产拆借资金逾期外,鑫亚公司账务也出现很大问题:包括部分对外账款存在坏账风险,库存亚麻和煤炭等部分商品存在减值风险,上述各项减值准备合计高达2.65亿元。
“收购鑫亚是为了更好解决公司混乱的经营问题,(存货这块)以前一直是高价买,低价卖。现在我们必须把水抽干,货币资金和流动资金全部抽走,存货变现,应收款收不回全部起诉。”北大荒一位管理层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蹊跷的是,本报记者统计鑫亚公司2008至2012年营收情况发现,作为一家毛利率水平较低的贸易公司,鑫亚公司2011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却较2009年实现大幅飞跃。
涉足房地产拆借获得的高额资金占用费,是鑫亚利润暴涨的原因之一。此外,从报表看,公司2011年账务存在明显虚增迹象。一名会计师事务所人士看过鑫亚公司审计报告后对本报记者表示。
挪用拆借资金分红
作为贸易平台的鑫亚公司,2008年成立初的两年中,主营业务收入一直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呈快速增长趋势,其2008、2009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23亿元和6.04亿元,对应的净利润则为181万元和459万元。
然而,及至2011年,鑫亚公司的营业收入突增至46.61亿元,同期净利润暴涨至9177.87万元,分别较两年前暴增6.71倍和18.99倍。(因缺失2010年鑫亚公司财务数据,故采用2009年数据做对比统计)且净利润增速明显高于同期营业收入。
“2011年业绩的大幅增长,确实与公司扩大业务收入有直接关系,但作为销售平台公司,鑫亚公司毛利率一直很低,仅靠业务规模的扩大不足以实现净利润暴涨。而净利润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背后,可能源于拆借资金带来的高毛利贡献。”
年报资料显示,鑫亚公司自2011年开始,就以通道公司身份向控股子公司乔仕房地产提供5亿元拆借资金,并以此间接进军房地产行业。
“鑫亚拆借给乔仕房地产的资金,老实说拆借不算拆借,高利贷不算高利贷。”有知情人士曾向本报记者透露。事实上,根据鑫亚子公司岱旸公司与乔仕房地产签订的相关协议,岱旸公司向乔仕房地产提供借款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而乔仕公司支付给岱旸公司的资金占用费实际计入存货,即房地产在开发产品的成本。
上述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真正甜头在于乔仕房地产2011年曾给鑫亚公司分红7000万元。该笔分红则占当年鑫亚公司净利润总额的76.27%。
蹊跷的是,北大荒2011年年报显示,乔仕房地产2011年营业收入总额为3.04亿元,仅实现净利润4521.81万元。按鑫亚公司持股48.78%计算,分红最多不过2710万元。那么,乔仕房地产为何要多分给鑫亚4000多万元,多出的分红款从何而来呢?
伴随鑫亚公司对乔仕房地产1.9亿元拆借资金流向不明,真相或已浮出水面。
“1.9亿元下落不明的拆借资金,实际上已被乔仕挪用,其中7000万元用作2011年分红款,这意味着乔仕是拿借款的本金作为红利分给了上市公司。”前述知情人士透露。
财务乱象
除拆借资金被非法挪用外,鑫亚公司账务也存在严重问题。据北大荒2012年年报披露,鑫亚公司仅存货减值,就计提减值损失高达2.02亿元。
本报记者查阅年报发现,上述2.02亿元存在跌价的存货,部分因库存管理不善和高买低卖导致的货品流失、贬值,部分则因以前年度虚增收入产生的冲账计提。
据公告披露,2011年11、12月,鑫亚公司通过与北大荒青枫亚麻公司签署加价补充协议,增加应收账款1873万元,导致2011年度虚增利润1873万元,预计减值187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鑫亚公司持股5.07%的关联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公司也是鑫亚公司最大客户,2012年末对鑫亚公司的营业收入达1.24亿元,占全部营收总额的9.24%。此外,该公司还是鑫亚公司第二大应收账款方,期末应收账款达1.64亿元,占总额的28.93%。
不过,对于这家重要的大客户,鑫亚公司却在应收账款一栏将其标注为“非关联方”。
“这很明显是针对年底的增收行为,一些企业为达成年度营收目标,会选择在年底与关联企业达成往来款协议,虚增收入。”前述会计师事务所人士给本报记者分析。
该会计师人士还提醒道,除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普跌外,一般企业每月都要盘点存货,不会发生如此剧烈的跌价情况。鑫亚公司大量存货质次价高、有账无物、质次价高背后,实际反映了北大荒对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除业绩虚增和存货管理漏洞外,鑫亚公司还存在明显账务混乱问题。2012年,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中,哈尔滨燃料有限公司以1.74亿元的金额位居榜首,该账龄为一年以内,占应收账款总额的30.53%。
尽管哈尔滨燃料公司对鑫亚公司存在大额应付款,但记者未能从主营业务收入一栏对应查询到该公司信息。从北大荒报告期前五名客户营收情况看,分别为青枫亚麻公司、汉枫缓释肥料公司、辽宁盛和沛贸易有限公司、八五四农场物资供应站和三江农垦惠农合作社,对公司营收分别为1.24亿元、0.81亿元、0.76亿元、0.43亿元和0.41亿元。
“应收和收入对不上账的情况,可能是哈尔滨燃料公司对公司的账实际上是以前年度发生的,漏记所以在本年度补账。”前述会计人士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