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有关负责人13日指出,强生公司药品及健康相关产品频繁发生因质量原因的召回事件,说明强生公司的质量管理系统可能存在缺陷。任何在华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自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凡在国外召回药品必须在华同步召回。 强生(韩国)公司因质量原因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3日出现药品召回的事件。近年来,强生公司因质量原因在全球频繁发生药品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召回事件。2009年以来强生所属在华公司,共在中国大陆召回产品33次。 强生公司相关人员13日晚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强生在中国所执行的质量方针、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召回制度,与在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完全一样。境外的产品召回之所以不涉及中国市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该产品从未在中国注册或上市;二是虽有同类产品在中国注册上市,但国内上市产品的生产厂与召回产品的生产厂完全不同;三是虽然该产品在中国进行销售,但所召回批号的产品未在中国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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