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这项政策,我能腾出钱来从事经营,对企业来说,多一分流动资金,就能在起跑时抢先一步。”从上海到宁夏银川投资的朱玉宝在宁夏政务服务大厅自治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领到楼宇设备营销服务公司的营业执照后说,在公司融资渠道窄、验资程序时限较长的背景下,注册登记“零首付”政策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公司起步阶段的资金压力。 《经济参考报》记者看到,朱玉宝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而实收资本一栏却为“零”。零首付拿到了营业执照,但办理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手续时,税务部门会不会不认可“零首付”?带着这样的疑问,朱玉宝前往自治区国税和地税部门咨询,在得到“可以办理”的答复时,才真正松了一口气。 用朱玉宝的话说,他得到了大实惠,但这实惠并非个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登记注册与外资处处长马鹤银告诉记者,国务院批复宁夏实施“两区建设”战略后,吸引了大批外来人员参与其中,但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融资难、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困扰着创业、就业人员。 2013年初,为解决创业者融资难及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自治区政府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从七大方面、三十九条细则详细提出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支持意见。其中包括放开投资领域、放宽准入条件、创新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扶持、减轻税费负担、健全服务体系和加强组织领导等内容。 “零首付”登记政策便是其中一项,这主要适用于除高危、食品药品、重污染行业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外,允许资金不足而企业前置许可要件齐全的全资企业登记注册,一年内注册资本到位20%,其余部分三年内到位。 “按照以往的企业注册登记制度,从事经营活动设立企业,必须先将拟出资的资本金实缴到开户银行,取得验资报告后才能办理注册登记,且注册公司第一次出资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马鹤银说,以宁夏永日楼宇公司为例,如果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在办理登记手续前,必须出具200万元的验资报告,而现在公司可以先把这2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用于发展。 “我们这项政策的初衷就是为更多创业者减轻初创阶段现金流压力,让一些好项目及时落地。”马鹤银表示,这也从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投资和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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