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因虚假陈述旧案遭诉讼 索赔1910万
2013-06-04   作者:实习记者 刘振强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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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前五粮液曾因涉及的信披违规事项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如今又再因此事陷入一场民事诉讼中。
  今日,五粮液公告称,原告共计154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要求公司就此前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金额约为1910万元。

  缘起4起信披违规旧案

  根据公告,5月31日,五粮液公司收到成都中院《应诉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成都中院已立案受理原告154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据了解,5月27日是投资者诉五粮液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时效届满日。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的诉讼案缘起于多年前五粮液涉及的四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件。而在2011年5月28日,证监会向五粮液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这四起违规事件涉及的公司责任人予以了行政处罚。
  两年前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9年3月,有媒体报道称,五粮液在亚洲证券存放资金,违规委托理财。当时,五粮液公告予以否认。两年后证监会判定五粮液对亚洲证券投资款的《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
  而在更早之前2000年,五粮液投资公司在中科证券开户投资。在2007年的中科证券破产案债权人会议上确认五粮液投资款列为破产债权的事实,公司未予以披露,证监会最终判定五粮液此次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
  此外,五粮液还曾于2007年因年度报告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2006年,五粮液任命已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王子安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直到2008年才在报告中披露这一事实。这两起事件均被证监会判定信息披露违法。

  对本期利润影响不大

  两年前这份处罚公告还显示,五粮液公司回应称将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并称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整改后,上市公司没有受到任何经济损失,积极履行了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树立了维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
  尽管如此,两年之后,依然有154名投资者对五粮液公司发起了集体诉讼。根据相关规定,类似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诉讼时效仅有2年,即从2011年5月28日算起,该案的最后期限为2013年5月27日。
  如今,154名投资者集体向五粮液索偿1910万元,对此,公司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另外,此次诉讼案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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