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粮食局网站消息,国家粮食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属地原则,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职责,加强监管督导。特别是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扭转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局面。
通知指出,2013年5月31日下午,中储粮总公司所属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事故。初步核查,过火粮囤和货位共80个,粮食约5万吨,主要是露天储存的临储粮和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库存。事故中没有人员伤亡,直接烧损粮食初步估计在700吨至1300吨;现场明火已被扑灭,但仍有隐藏火点正在处置。由于大量粮食在灭火中被水浸泡,有关方面尚在紧急抢救。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国家粮食局对此事故高度重视,迅速派出局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到达事故现场,协调各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争取把粮食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这起事故反映出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岗位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亟须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整改。
当前,东北地区露天存粮较多,安全储存难度较大,各地逐渐入夏,气温日益上升,加上汛期已至,夏粮收购在即,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任务繁重。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属地原则,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职责,加强监管督导。特别是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扭转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局面。各地粮食企业都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科室、班组、岗位,做到责任清晰、措施到位。要切实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要迅速响应,快速处置,把事故消除在初始状态。要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二是要坚决做好粮食企业消防工作。由于粮食易燃的特性,消防安全历来是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露天储粮消防安全更是重中之重。露天囤垛应合理布局,预留安全通道,防止过密,囤外应加围PVC阻燃苫布,并备齐消防器材,3级风以上应有人值守现场。库区内应严格安全保卫制度及人员车辆管理,及时清理库区无关易燃物,严禁携带任何形式火种进入储粮区,并对粮库周边火源进行监测监控。加强对动火及用电作业的现场管理,防止火花或漏电引发事故。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平时加强演练,并与消防、气象等部门密切联系,落实防范和救援措施。
三是要提前做好夏粮收购各项安全准备。结合夏粮收购的前期准备,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举一反三,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收购安全和储粮安全。行洪水患区存粮应尽快转移至安全地带,特别是国家政策性粮食要存放在条件较好的仓房内,并做好各项防汛准备。严禁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不得用于收粮、存粮。加强粮情检测,对于发热粮、高水分粮和虫粮要及时处理,避免坏粮。针对入夏高温高湿等特点,要准备好防霉剂。在处置隐患的过程中,要严防衍生事故和次生灾害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