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法》今起实施 将催生基金业创新活力
2013-06-01   作者:记者 侯捷宁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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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对于整个基金行业来说是一个特别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新《基金法》将正式实施,在新法的普照下,基金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与此同时,新《基金法》的实施也必然为资本市场带来一场大变革。

  机构多元化
  加速财富管理市场“裂变”

  “保险、券商以及私募基金进入公募领域,未来基金面临更加复杂的竞争格局。原来公募基金大约70家公司,上千只产品。未来可能数量会翻倍,竞争会相当惨烈。”一家公募基金公司高管直言目前压力很大,保险、券商和私募的进入,打破了基金业的原有围城,中国的财富管理市场正在聚集“裂变”的力量。

  专家指出,传统公募基金维持十多年的行业局部均衡被打破,行业格局面临重组。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曾令华认为,新《基金法》中规定包括保险等多个机构今后都可以发行公募基金产品,基金公司为提前抢占市场份额,不会考虑眼前到底多久能够收回成本,而更注重的是长远的发展策略。

  “在群雄逐鹿的财富管理行业新时期,基金公司的当务之急应该思考在经营上如何跟进快速发展的市场形势、在战略上如何确定具有差异化竞争力的发展方向。”一位基金业专业人士认为,伴随着新基金的密集发行,未来整个基金行业的利润率会经历一个下滑的过程,过去基金公司利润率都是30%、40%或者是50%,未来利润率会很快下降。“利润的下滑会重构机构交锋格局,各类资产管理机构都需要重新进行自我定位、自我选择与自我突破,基金公司做出差异化投资管理能力才能生存。”

  公私募同台PK
  加速行业优胜劣汰

  近年来,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有了快速的发展,但由于现行法律没有给予其明确的法律地位,导致私募基金活动良莠不齐,非法集资、欺诈客户、挪用资产、不正当竞争等现象屡见不鲜。新法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采取了“招安”并监管的立法政策:一方面让长期潜水作业的私募基金浮出水面,另一方面对其严加监管,做到投资者与管理者、托管者各行其道,各行其权,各享其利,各尽其责,各得其所。

  “私募基金发展的最好时期已经到来。”全国人大财政金融委员会法案室前主任、新基金法修改小组成员朱少平表示。他同时预计,在新法生效两年内,私募基金总额将达到5万亿元。目前股权私募基金约有1200家,投资了上万个项目,总计约2万亿元,阳光私募大约发了2000多只产品,这两部分的总和将达到5万亿元。

  某私募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新《基金法》从法律上承认了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激发了私募从业者热情。他认为,今后私募的发展速度将会加快,过去乱想丛生的现象未来将得到遏制,将会逐渐走上正轨。

  放开从业人员炒股
  增强行业透明度

  新《基金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这意味着基金经理等从业人员只需要报备,即可进行股票投资。

  “之所以放开,就是因为管理层心里有谱了,放开意味着整个基金行业的认识在不断提升,行业的成熟度在提高。”一位基金业人士表示,透明度的提高能巩固基金公司的作用。从而使行业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而“老鼠仓”势必会慢慢成为市场的末流,不管怎样,基金从业人员可以炒股,对整个行业来说,都是“松了一口气”。

  对此,朱少平也表示,以前市场流传公募基金是私募人才的大摇篮,因为基金经理既不能持有任职公司股票,也不能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股票,限制很多,收益不多,导致很多优秀的基金经理“出走”。为解决这个问题,法律取消了对从业人员炒股的限制,但一定要申报,而且申报时公司要做登记,由公司进行监管,防止与基金持有者之间发生利益冲突。

  证监会投保局也表示,放开会增加基金行业的透明度,有利于促进行业空气的净化,巩固基金公司在市场中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还可能降低“老鼠仓”行为发生的概率。

  基金公司上市
  为业务创新提供动力

  统计显示,目前有近40家基金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符合主板上市条件。“我们公司正在计划上市事宜,这是一件好事,我们会尽快推进。”一家中资基金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

  事实上,对于一些中小型基金公司而言,上市则意味着拿到更多资金,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包括非公募业务、子公司业务的开展,都需要资本金的支持,实现上市是一个最优的选择者。与之同时,基金公司解决人才流失问题也有了新的应对招数,诸如通过股权、期权等手段留住人才。

  基金公司上市在国际上也并不是新鲜事,如美国规模前十的大基金公司中,贝莱德安硕、富兰克林邓普顿、联合投资、普信等全球知名的资产管理公司都是上市公司。在香港,惠理基金也于2007年底登陆港交所,成为在香港上市的本土第一家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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